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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宛云便走过来,说了名字。

冯简听后一愣,挠着下巴:“噢,我平时见过那个品种的狗,但长得似乎和这两条有所不同。”

宛云微笑:“这个应该是最纯正血统,我家在那个北美狗舍订了不下十条。”

冯简沉默一会,他明明知道自己问了后一定会倍感后悔,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牧羊犬的价钱。

宛云只说了个印象中的价钱。

冯简从丹田里呼出口气,再从鼻子里缓慢地吐了出去……非常好

自从脱离市井自己创业,他第一件事就是戒除脏话,可惜最近这几天又有复发的状态。

——当一条狗的价钱等于自己买一套西服;买五双皮鞋;买十件衬衫,冯简想自己一共也就那么几件西服,几件皮鞋,几件衬衫,还穿了好几年,他实在很难理解“养狗”

的价值体现在何处。

买来衣服鞋还能出去穿一穿,买来食物还能充饥,而花大价钱在这治安严密的别墅区养两条狗,除了每天糟蹋草坪,似乎没有别的实际用途。

冯简面无表情地粗略一算,这两只狗每年的饮食美容和检疫费也是不小开支。

曾经的李氏愿意负担这笔傻钱,他管不着,但此刻要让自己负担它们,冯简宁愿包养几位小明星来给自己唱歌跳舞。

反正他们存在的共同意义,也就是让所谓“这个阶级”

,感觉自己很重要。

冯简长久地看着草坪上那两条活泼欢乐的大狗,尽力温和对宛云说:“你喜欢狗?”

宛云说:“这原是妈妈和今今养的,当初见我自己独自住在别墅,便把狗留下给我作伴。”

她的目光一直看着窗外,温和道,“它们很可爱,是不是?”

冯简简略道:“不如考虑把它们送回娘家,你要是想它们,回家看看也行。”

宛云沉默片刻,轻声说:“其实自己养,并不会太麻烦。”

冯简简洁道:“很不必要。”

宛云迅速从窗外收回视线,她蹙眉,正好对上冯简的目光。

两人距离非常近,互相能看清瞳孔中的自己。

她的眼睛极美带着水色,听到他的话后有些不耐烦和厌倦。

冯简从未见过向来冷淡的宛云有如此失态的时刻,正诧异,她的表情却再恢复成平淡。

宛云平平地道:“好,既然不想养,就把它送走吧。”

冯简回忆宛云刚才的眼神,觉得有些陌生,有些熟悉,有些久违。

在十年前,宛云也曾这么看过自己。

她好像只看他,她认真记住了他,但随后她又显然迅速地忘记他。

那双眼睛里太富流光而美丽到了凉薄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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