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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想他。
不管我在学一排队吃着包子的时候,在读德语的时候,在看黑板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的时候,他的身影总是见缝插针地进到我脑子来,密密麻麻,满满当当。
手机号扔了,可我还记得他的号码;分手了,可我还记得他的拥抱;出国了,可我还会记得他的气息。
哀莫大于心还不死。
原来,我没有办法那么没心没肺。
我爱他。
我很爱他。
即便他丢下了我去了英国,我还在读英语,只是希望我某一天也可以生活有他的空气里,能偷偷地看一下他。
这些卑微的想法如此深刻。
我甚至连开玩笑的吻都不想分给别人。
我只想和他……我望着王一莫的脸有些尴尬,头迟疑着靠近,眼睛慢慢闭上,心里有无数个小声音在说“不要不要”
。
就在那刻,我感到了身后有力的手将我的肩桎梏住。
我转身,看见的是那墨黑又愤怒的双眼。
这双眼的主人蛮横地拉着我的手,把我拖出包厢外。
包厢里的音乐不停。
“我已等待了两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过道里,传来其他包厢里烂俗的情歌。
隐隐地还能听见有人在厕所附近呕吐的声音。
方予可就这样站在我面前。
墨绿的格子衫衬得白皙的脸甚是好看。
只是这张白皙的脸现在憔悴疲惫又忧伤。
相顾无言。
烂俗的情歌还在唱,呕吐的那个人似乎要将胆汁吐出来了。
我的心跳就在这些情歌和呕吐声中平静下来了。
于是,我有骨气地转身,却又被拉住。
身后是方予可轻轻的叹息。
我的眼睛就这么又酸了。
以前用各种或高深或直白的语言讽刺我时,我生气得想咬舌自尽;现在不讽刺我了,只是一声叹息,居然也能让我难受得窒息。
他叹着气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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