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姑娘家的嘴唇是那样甜,那样软,让人恨不得疯狂地大口吞吃,理智却让他千般不舍,万般珍爱。
从一开始的慌乱不得章法,到后来的渐入佳境,两人就这么紧紧地相拥着,像是要直到地老天荒。
直到不知道是谁的肚子“咕咕”
地响了一声,两人才意识到不知不觉竟然就在这边消耗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
分开之后,两人似乎都有点不好意思,林辰歆垂下头,轻轻地摸了下自己红肿且有些微微发疼的嘴唇,这个男人是属小狼狗的吧,没见过这么爱啃人的。
沈焰见状,忍不住喉结上下翻滚一下,眼前的姑娘白皙的脸颊上飞着一抹霞红,嫣红的嘴唇更是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用极大的自制力压抑住身体深处狂热的躁动,沈焰哑着嗓子:“走吧,带你去找点吃的。”
沈焰打算带林辰歆到附近找个农家蹭饭。
他在海岛上这几年果真没有白混,可谓是交游广阔,几乎不管去到哪里,都能有他认识的人,而且那些群众对他都十分敬重。
原本是想找个农家随便吃点什么的,没想到居然碰上了有一户人家正在举办婚礼。
沈焰干脆就带着林辰歆一起去凑热闹了,正巧他们带去结婚登记用的糖果没有发完,可以带过去当贺礼,沈焰又找别人要了一张红纸,包了五块钱的纸币当礼金,就这么上门去了。
五块钱礼金在这个时候来说已经很高了,一般人去喝喜酒裁一块布头带过去都已经算是体面的了。
当地群众并不知道沈焰已经升为团长了,见到他的时候还高兴地“沈营长、沈营长”
喊个不停,沈焰也不介意,乐呵呵地应了,迫不及待地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的爱人,林辰歆。”
刚领了证的,介绍得理直气壮。
正好这里边有林辰歆救治过的病人,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这不是林医生嘛!
原来林医生是沈营长的爱人啊,那可真是太好了!”
“林医生跟沈营长都是有本事的人,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众人纷纷围上来,百般夸赞,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举办婚礼的是他们两人呢!
“好了好了,我们今天是来蹭杯喜酒喝的,千万别抢了新郎新娘的风头,大家快坐好吧,该吃吃,该喝喝,千万别客气。”
主人家走过来:“今天沈营长和林医生两位能来,我给了我们家天大的面子,快快快,到这边来坐。”
硬是把他们主桌贵宾的位置上。
农村人的婚礼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就是吃席,客人多,桌椅碗筷不够,那就吃流水席,每张桌子上一大盆海鲜粉,盆里搁着一把长柄大勺,旁边一摞大海碗,随便舀着吃。
粉是农家自制的濑粉,粘米舂成米粉,用热水搓成软硬适中的粉团,将大漏勺架在冒虾眼泡的大锅上,粉团放在漏勺上,晃动大漏勺,粉浆从孔眼中漏入锅里,形成一条一条小鱼儿似的粉条,大约有小手指般的粗细和长度,两头尖尖的。
煮滚之后捞出,倒进凉水里浸泡,捞出来晾干。
要吃的时候,再倒进煮好的海鲜汤里,稍微滚一滚,就是一锅滋味鲜美的海鲜濑粉了。
两人坐下之后,主人家十分热情地舀了一大碗濑粉端到两人的面前,白白胖胖的濑粉夹在丰盛的配料中,有海虾、海蟹、鲜鱿鱼、各种海贝,甚至还有大块的海胆,手工制作的各种鱼丸、虾滑,每一口下去,都是鲜到极致的海味,濑粉入口软、韧、爽、滑,好吃得不得了。
一碗下去,饱腹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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