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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天冷得要命。

呼出的白汽给他的镜片蒙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悯之缓缓地把他眼睛摘了下来,他习惯性地眯了眯眼,那张陡然正经的脸因为这个动作重新变得邪性四溢,悯之就笑了,一边给他擦眼睛,一边说:“我知道。”

她戳了戳脑壳,又戳了戳心脏,“我感受得到。”

不知怎么的,她好像很了解他,了解他的性格,他的想法,他所有傲娇的情绪,还有柔软但经常被伪装的内心。

按说她那样被宠着爱着长大的孩子,没办法理解他的经历。

之前偶然听过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的他的人生,对她来说应该是很陌生的可怕的。

但奇怪的,她仿佛能感同身受,并且丝丝缕缕地冒着心疼。

那天他在楼下表白,说很多不着调的话,虽然对别人来说,宋易应该是个奇怪的人,他这样的人时而狂傲,时而冷漠,有才华有能力,但性格差劲得很,所以他做什么都不奇怪。

但悯之其实是有些意外的。

他那样的人,有时候聪明得有些冷漠和自私,就像大哥哥二哥哥一样,这样的人很难去投入一段爱情,对他们来说,爱情就像是调料,可以锦上添花,在合适的时机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去选定一位伴侣,交往、结婚、生子,就好像沿着某种固定的轨迹,慢条斯理地一直走下去就好,拒绝意外,拒绝冲动,拒绝不可控。

也不是说不负责任,只是责任永远大于感情。

宋易其实是一类人,对他来说,爱任何人的前提都是极度的爱自己。

但高调对他来说,意味着把自己摆在审判席上,往后余生,无论他和悯之走到哪一步,无论是他错还是悯之错,人们最先想到的是那天的轻狂和意气风发,是他的高调和低姿态,是他做的所有的承诺和表白。

往后去,他永不能犯错了。

这场关系中,他彻底把自己摆在最低的位置。

他那种想把全世界捧出去的心态,实在不像是他那样的人会做的。

他喜欢她,悯之都知道。

从没有一个人给她强烈地直觉,那种没办法在一起不如孤独终老的感觉,她喜欢他的笑——虽然他很少笑,但从来没吝啬过给她。

她喜欢他的拥抱和亲吻——虽然总是显得霸道且病态。

她喜欢他身上所有的缺点和优点集合成的独特味道,她喜欢他,单纯是这个人。

不是冲动,不是被猎奇心理吸引的错觉,就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

他不必是个很好的人,但足够吸引她,适合她。

悯之把眼镜重新给他戴上,冲他笑了笑,“你要不换副隐形眼镜戴?这样很容易雾气。”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笑得这么甜,但看着她笑,总归是件令人无比愉悦的事。

他拍了拍她脑袋,“在我卧室的床头柜第一格,帮我拿过来。”

悯之“哦”

了声,推门进了屋子。

顺带帮他检查了一遍门窗水电。

再出来的时候,追着他踹他,“你很变态诶,为什么在床头柜放那种东西,还故意给我看!”

宋易一边躲一边回想里面有什么,然后陡然笑了,困住她肩膀,“别误会,宝贝,一整盒,动都没动过,我身心纯洁,无不良嗜好,那玩意儿是周乔送的乔迁礼,我觉得扔了怪可惜的。”

一大盒的……套套。

悯之才不相信呢!

总觉得他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思思表姐说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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