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个事我妈要是再一瞎掺和,不定又得闹成啥样儿。
为了防止我妈节外生枝,我生拉硬拽着我妈往家走。
我妈不肯定,她还想留下来看热闹。
这个热闹还是不看为好,就算三婶有理,明着帮她肯定也不好,小叔已经病了,咱不能去他伤口上撒盐,说破天,咱都是亲人。
“你之前不是老说你和爸吵架,三婶明明在我们家玩的,也不劝架,偷偷从后门溜走了么?她现在和小婶娘吵,你也装傻啊,为啥要去帮她呢?”
我妈撇了撇嘴,想了想说,“也是。”
但往回走的路上,我妈还是抑制不住地兴奋,“我当他们有多伟大呢。
当初一大家子联合起来欺负我,你小叔就不必说了,你三叔也不是个好东西,说我不给你哥娶媳妇,就想着供你俩姐妹读书。”
“既然都不是好东西,那你为啥还要去帮三婶的忙?”
我揶揄我妈。
“但这个事真的是你小婶娘过分了,三婶做得也算是仁尽义致了啊。”
我妈说。
看来,我妈还是没有去琢磨事情的本质。
我妈之所以在我们这个大家庭受排挤,后妈难当是一个方面,还有一点就是她沉不住气,做事也不会往深层次的方面想。
就好比三婶和小婶娘吵架这个事,哪是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呢?
“那还不是怪三婶自己也想占便宜。”
“三婶占啥便宜了?”
看来我妈还是没想到,我只得给她再掰细了说。
“三叔种小叔的山,有给土地租金吗?有签合同吗?”
“那应该是没有。”
“这不就结了。”
当初造林的时候,小叔确实顾不上这些事情,三叔开垦小叔的荒山也没有错。
可既然兄弟俩都没有异议,为啥不签定一个书面协议让村部盖个章?这又不只是俩兄弟的事,这牵涉到俩个家庭呢。
但凡牵涉到俩个家庭的重大事情,最好是当事人都点头并签协议,老话不是说亲兄弟明算账嘛。
就好比三叔和小叔,不就牵涉到三婶和小婶娘了么呢?
兄弟有血缘关系,小利益可以让着,但妯娌既没有感情也没有血缘,一分钱的利益都可能会生计较的。
三叔和小叔这个事情,还是前小婶娘在世的时候说的一个口头协定。
如果前小婶娘还在的话,可能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纠纷。
可现在的情况是前小婶娘不在了,现在这个小婶娘的很多行事风格和大家的想法出入很大,你拿不出协议,人家要来找你要钱,也是说得过去的。
小婶娘不就那么质问三婶了吗?“我的山,谁让人你造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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