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一边快速刨地,一边转头反问道。
龙渊眉头紧锁地瞪着刘秀,后方传来的马蹄声已越来越清晰,远远望去,尘土飞扬,仿佛刮来一面飓风。
由不得他再多想,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他踉跄着走到刘秀身旁,跪伏在地,用匕首帮着刘秀一起挖坑。
田地早被刘秀犁过,土质松软,挖起坑来也快,而且只是用来藏人,并不需要挖得太深。
时间不长,两人挖出一个一人多长的浅坑,刘秀让龙渊躺进去,然后手脚并用,把土坑填平。
为了防止龙渊被闷死,刘秀在他鼻孔处还特意留了个小孔。
刘秀刚把龙渊埋好,追捕龙渊的官兵距离他已只剩下几十米的距离。
刘秀以锄头拄地,故作惊讶状,呆呆地看着这一队风驰电掣般奔来的骑兵。
跑来的这队骑兵,不同于刘秀以往见过的官兵,个个都是黑盔、黑甲,头顶黑缨,手持长枪,肋下佩刀,胯下的也都是黑马,奔跑中,真如同一面移动中的乌云。
这队骑兵跑到刘秀近前后,相继停了下来。
刘秀下意识地吞了口唾沫,他这个表现,倒也十分符合一个平头百姓见到大队官兵的心理。
一名黑甲骑兵催马出列,先是来到刘秀的近前,然后举目环视了一圈,最后才把目光落在刘秀身上。
大致打量他一番,黑甲骑兵冷声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刘秀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锄头,结结巴巴道:“耕……耕地啊……”
“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一人骑着白马从这里经过?”
刘秀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有!
啊,有、有看到!”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黑甲骑兵的语气更加阴冷。
“有有有,是……是往那边跑了!”
说着话,刘秀手指着一侧的田间小路。
黑甲骑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还想继续发问,另有一名黑甲骑兵急声说道:“地上有血迹!”
听闻他的话音,众骑兵纷纷向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果然,在不远处的地面上有几点鲜红的血珠,而且很明显,那是刚刚滴落在地的新鲜血液。
血迹所在的方向和刘秀手指的方向一致,说明龙渊的确是向那边跑了!
于刘秀近前的那名黑甲骑兵突然一提缰绳,战马向前走了两步,刘秀与他的距离很近,险些被马头撞上,不由自主地连退了好几步,脚后跟刚好踩到龙渊的身上,他脚下一软,身子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到地上。
黑甲骑兵们可不知刘秀是被埋在土下的龙渊绊倒的,只认为他是被同伴吓倒的,不约而同的嗤笑出声。
其中一名黑甲骑兵召唤道:“只是个乡下小子,吓唬他作甚?走了,我们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在这里瞎耽搁!”
催马撞向刘秀的那名黑甲骑兵,坐在马上,面带鄙夷之色,居高临下地看了刘秀一眼,哼笑一声,拨转马头,从田地里出来。
这一队骑兵,在刘秀面前轰隆隆的飞驰而去。
如果他们再走慢点,便会发现,刘秀身旁的泥土在微微颤动着,如果他们再仔细留心点,定能发现从泥土缝隙中露出的衣角。
没有如果,像刘秀这样的乡下小子,他们平日里都不会多看上一眼,更不会想到,他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窝藏被朝廷缉拿的要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兽灾爆发十年后的陌生世界里。秩序崩坏,人类苟延残喘。人人都说异兽最可怕,但在林凡看来,活着的幸存者更加可怕。林凡我不服,给我肝,给我加点,我要打造文明世界。他要成为这群人类心中的光,让他们看到阳光,就会想起他林凡。...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