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自己发明的树枝笔,蘸上墨汁,照着毛笔字写硬笔,几乎是每写一两笔就要重蘸一次。
终于将药方写完,看看手中的字,虽然与用现代笔写的不能比,但不至于那么惨不忍睹了。
将药方收到空间,叶瑾出了书房:“悔棋,我需要完整的鹅毛,越长越好,这几天给我弄到。”
“世子,您要鹅毛做什么?”
“当然是有用,我去趟尘王府,晚饭不要给我留。”
“是。”
看着叶瑾匆匆离去,悔棋更想不通。
现在世子倒底是喜欢二王爷、八王爷,还是女人?
晚上,待夜市散尽,一袭女装的叶瑾提着两罐水,如约出现在夜市街口。
戴着银色面具的尊主跳下马车,打量着粉装的她:“换衣服了。”
叶瑾懒得跟他废话,手一伸:“匕首!”
怎料尊主突然握住她的手,两人均是一震。
叶瑾想抽回,手却被尊主紧紧抓在手里,不由恼怒:“尊主,你这是何意?”
借着灯影,尊主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松开:“你的手,很眼熟。”
叶瑾的心扑通跳了一下,难道他认识她的手?不应该,她的世子身份总共就见过他短暂的两面。
再说,大部分人连父母的手都认不出来,能认出一个陌生人的手?
“世间人的手都长得差不多,倒是尊主,请不要随便摸一个女孩子的手。”
叶瑾使劲往身上擦几下,故意气他,也好掩饰自己的心虚。
赶马车的黑衣人傲慢道:“尊主肯碰你,是你的荣幸。”
叶瑾狠狠瞪了黑衣人一眼,啊呸,这种荣幸她才不要。
扫一眼地上的两罐水,“匕首。”
尊主从怀里拿出,递给她。
叶瑾接过,眼睛晶亮,那目光中绽放的灵动神采,令他立刻想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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