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的,也许你可以去求下试试,不过你最好不要求那位美丽的女士,那位似乎是Mr王的粉丝,听我说Mr王的事情时眼睛都在发亮,或许你去求一求另一位先生要好说话一点。”
“OK,多谢啦,大卫。”
阿娴麻利的把柜头上的钱抓进兜里,急急忙忙的又冲了出去。
大卫鬼佬笑着看着阿娴风风火火的背影,想起了他在英伦老家读书的女儿露易斯,也是这样的活泼,喜欢歌星,唯一让他不高兴的是女儿喜欢的朋克摇滚歌星。
“喂,喂……”
阿娴疯跑着紧赶慢赶终于追上了两人。
她看了一眼大卫口中的美人,心里哇哦一声,难怪连大卫那个鬼佬都说是美女,看这红润的美艳脸蛋,她见了都想扑上去啃两口。
随后她再看向王莫尊,此时路边的灯光下,王莫尊的容颜仿佛被打出了一层光,英俊,柔和,而又充满神秘魅力。
“你,你,你是王莫尊?!
我没有看错吧?”
“啊啊啊!
我看过你的电影《最佳拍档》。”
();() “啊!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啊,真的是你啊!”
“你的《大海》还有《偏偏喜欢你》我都好中意的啊。”
王莫尊微笑道:“是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着眼前的少女,他眉头微跳了下,居然感觉有些眼熟,但很奇怪印象里香江女明星里没有这号人物,但是他偏偏又感觉有点眼熟。
“我,我叫阿娴,陈慧贤(故意打错),是你的粉丝。”
听到这名字,王莫尊心头闪现出眼前少女未来长大成熟后的靓丽身影。
陈慧贤,另一个时空里与梅妍芳发生千夕之争,昙花一现争奇斗艳一时的女歌手。
一个极具‘个性’‘脾气’,出身书香世家的高傲女歌手!
“那个,我能叫你莫尊哥吗?”
“当然可以,是我的粉丝的话,都可以这么叫我。”
“那太好了,莫尊哥,我本来是想来音像店买你的新专辑的,可是刚才那个鬼佬老板说最后两张被人买走了,所以我才追上来你们,那个……莫尊哥,能不能给我一张你的签名专辑啊。”
“这当然没问题。”
王莫尊微笑着说。
看着眼前的少女陈慧贤,她的眼睛有着迷离美,雌兔眼迷离的迷离,她迷离的眸中带笑,看着王莫尊的目光中有着憧憬,娇红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红晕,像一个未开花的花苞儿。
又一个小美人儿,相比身旁的钟楚虹,她要稚嫩的多,但也别具一格清新的芬芳。
不可否认,相比更美丽的女神女明星,他更喜欢有才华有个性的女歌手身上的独特魅力。
陈慧贤正是这样一个有才华还有‘个性’的女歌手。
说走就走,说退出歌坛去留学就真的退出歌坛去留学。
面对千夕之争(千千阙歌与夕阳之歌竞争奖项名次)最后不公正的结果,她干脆,直接的掀桌子,退出歌坛,出国留学,扬长而去,搞得当时算的上香江娱乐圈一姐的梅妍芳也灰头土脸许久,最后也半隐退歌坛宣布不再参与歌坛奖项竞选。
王莫尊抬起手伸进上衣口袋时时准备着的签字笔,另一只手从小包装纸袋里拿出《王莫尊·二》,行云流水,龙飞凤舞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
送给青春美丽,可爱活泼的阿娴妹妹——王莫尊。
“诺,送给你喽,阿娴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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