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
他们怕沾染上姑姑的穷气和霉运,实际上多年已经不来往了。
原主八岁时,姑姑到山上割草喂羊,天黑时一个不慎掉到水库里淹死了。
从此之后,宋清明独自抚养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生活更加窘迫了。
除了种地之外,一有时间就蹬着一辆破三轮车到镇上捡垃圾卖了换钱。
不到四十岁,家庭的重担就压弯了他的腰。
正值壮年的他,早生华发,一脸皱纹,看起来像五六十岁的人。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三个孩子乖巧懂事,他们会洗衣服做饭。
放了学,也会到山上割草喂养牲畜。
一家人勉强果腹,生活虽然艰辛,一家人倒也苦中作乐,很是和睦。
做为家里的老大,原主即使有时吃不饱,也骗两个妹妹吃饱了。
有好东西也是紧着她们先吃。
原主十岁时,亲生父亲遇了矿难,县里派人来到宋家,说有八十万赔偿款。
原主做为他父亲唯一的孩子,是这笔赔偿款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对赤贫如洗的一家四口来说,无疑能极大地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但伴随着这笔赔偿款的到来是无尽的纷争。
只来过宋家一次的伯伯叔叔,带着好吃的好玩的来哄原主,就像住在宋家一般,他们要把原主接回家抚养。
理由嘛,也很简单,原主身体里流淌着的是马家的血液。
现在姑姑去世了,宋清明和原主非亲非故,他们比宋清明更有资格收养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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