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影响极大,部队派人追捕。
在军地两方的协助下,在火车上,将李朋二人抓捕。
)
(王兰花得到消息后,赶到了部队,用钱买通了被抢者,让其改了口供。
但是,李朋二人逃兵罪名存在。
最后,军事法庭判处李朋有期徒刑五年。
)
(二十三岁,李朋刑满,回到了玉瓶县。
被安排到了棉花公司工作。
先是干收购员,却不愿守在镑前,便换了工作,去学质检。
上岗一个月,咳嗽不已,担心会染上肺病,便要求调换工作。
)
(二十四岁,在换了四个工种后,王兰花让李朋去学车。
学车一年,终于拿到了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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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岁,当大货车司机助理,二十七岁,任小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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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在王兰花出事后,于十天后,李朋去了看守所探监。
塞了一笔钱,加上上面有人打招呼,终于买通了看守所所长,允许李朋与王兰花单独见面。
)
(见面后,李朋讲了外面的情况。
告诉王兰花,他花了不少的钱,买通了关系。
但是,王兰花还是不能释放。
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王兰花又气又恨,骂了江山五分钟。
)
(李朋说,他有一个战友,退伍回来后,去了东广,做的是不干净的生意。
只要有钱,李朋就可以买通战友,来玉瓶杀了江山。
)
(王兰花很感兴趣。
决定花钱请人杀了江山。
李朋说,他手上没有钱,家中的钱财都被收缴了,他每个月的工资钱不够花。
所以,没有钱请杀手杀江山。
)
(王兰花告诉李朋,她有钱。
过去贪污受贿的钱,只有一小部分存了银行,大部分的钱,都被王兰花给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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