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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有后台了(第3页)

(此事影响极大,部队派人追捕。

在军地两方的协助下,在火车上,将李朋二人抓捕。

(王兰花得到消息后,赶到了部队,用钱买通了被抢者,让其改了口供。

但是,李朋二人逃兵罪名存在。

最后,军事法庭判处李朋有期徒刑五年。

(二十三岁,李朋刑满,回到了玉瓶县。

被安排到了棉花公司工作。

先是干收购员,却不愿守在镑前,便换了工作,去学质检。

上岗一个月,咳嗽不已,担心会染上肺病,便要求调换工作。

(二十四岁,在换了四个工种后,王兰花让李朋去学车。

学车一年,终于拿到了执照。

(二十六岁,当大货车司机助理,二十七岁,任小车司机。

(二十七岁,在王兰花出事后,于十天后,李朋去了看守所探监。

塞了一笔钱,加上上面有人打招呼,终于买通了看守所所长,允许李朋与王兰花单独见面。

(见面后,李朋讲了外面的情况。

告诉王兰花,他花了不少的钱,买通了关系。

但是,王兰花还是不能释放。

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兰花又气又恨,骂了江山五分钟。

(李朋说,他有一个战友,退伍回来后,去了东广,做的是不干净的生意。

只要有钱,李朋就可以买通战友,来玉瓶杀了江山。

(王兰花很感兴趣。

决定花钱请人杀了江山。

李朋说,他手上没有钱,家中的钱财都被收缴了,他每个月的工资钱不够花。

所以,没有钱请杀手杀江山。

(王兰花告诉李朋,她有钱。

过去贪污受贿的钱,只有一小部分存了银行,大部分的钱,都被王兰花给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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