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没想过让他们住城里。
因为前世王勃在双庆上班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双亲接到双庆这个直辖市住过一段时间。
母亲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只要能跟儿子在一起,她都无所谓,也能够很快的适应周围的环境。
但王吉昌就不行了,一周都没待到,就喊着要回老家,说他这里太闷,太无聊了,连一个人都不认识。
“你老汉儿哪里是无聊哟,他是手爪爪痒了,找不到地方打牌!”
母亲一语道破继父的心态。
但现在王吉昌既然想住城里,王勃就只有给他租一套房子,让他住一段时间城里好了。
不过以王勃对王吉昌的了解,王吉昌多半是住不长久的。
城里他一没朋友,二没什么亲戚,更不认识邻居。
王吉昌又是个好热闹,爱显摆的人,住在城里,他根本就没显摆的对象。
现在的王吉昌,回到老家后,认识他的人都会面带恭维的喊一声“王老板儿”
,人人主动的向他撒烟,就连以前看着他就昂着脖子视而不见的张小军,也重新开始喊起“王伯伯”
来,把王吉昌美得那是一个难以描述。
但他呆在四方的话,谁知道他是阿猫阿狗?谁给他撒烟?热情的喊他“王伯伯”
?
尽管知道王吉昌住不长久,他也就是图新鲜,但在当儿的立场上,王勃却不能视而不见,他不想被人戳脊梁骨说他忤逆不孝。
“妈,你听我讲。
你看,你跟老汉儿现在白天要上班,下班后又要忙着炒几大锅臊子,炒好臊子,老汉儿骑车载你回家每天都是十一二点了。
第二天五六点钟又要起来。
辛苦得很。
你们如果住在城里,上下班回家就近了,也节约时间,每天还可以多睡一会儿。
而且,住在城里头,洗澡啊,买东西啊都比较方便。
再说,住在城里又不是叫你们不要屋了。
要不时(时不时)也可以回去三。”
王勃为了让母亲同意,不禁苦口婆心的一通长篇大论。
“就是就是!
凡玉,这次咱们就听儿子的。
这也是勃儿对咱们的一片孝心,是吧?我们可不能辜负了娃娃的一片好心。”
为了怕曾凡玉再次反对,王吉昌连忙点头同意。
“哎唷勒,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哟。
想当初我又要给你煮饭,又要给你那不争气的老汉儿送饭,每天走几里路去酒厂担糟子(酒糟),一年一个人要喂十几二十头猪,几十只鸡鸭,还要种几亩田,干这么多活路,都从来没喊过累,叫过辛苦。
现在一天干这点活路,一天三顿大鱼大肉,这也叫辛苦啊?这叫享福啊!”
曾凡玉开始忆苦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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