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丁家两兄弟可是出了名,两人在县里置办了好几箱新衣服,什么蚕丝的、棉质的、甚至还有藕丝的,什么稀奇买什么,什么贵穿什么。
这行头有了可不够,必须得显摆自己有钱才能钓得上大鱼。
于是丁青山又到玉器店买了两方金丝玉佩,这东西在古代可是身份的象征,戴在腰间,仿佛有魔力一般,让人心情为之一振,走在大街上都让人忍不住鼻孔朝天,趾高气扬起来。
“二弟,这这玉佩,咱还是收起来吧。”
丁远山一路上眼睛就没离开过这东西,宝贝的不行。
“怎么?不喜欢啊。”
丁青山倒是非常自然,笑着说道。
“不是,大哥是越看越喜欢,巴不得做梦都捧在手心里。”
定远山又又紧了紧玉带,生怕走着走着给掉了。
“那大哥你要将它收起来作甚?”
丁青山边走边跟迎面走过来的姑娘抛媚眼,俨然一副公子哥的模样。
“我这不是怕这玉佩金贵,万一被歹人觊觎偷了去,那可就倒大霉了。”
“大哥!
你要记住你现在是有钱人,被偷了,咱再买一枚不就好了?还有!
走路多看看前面,别被路障绊倒摔伤了,那可真就倒大霉了!
!”
丁青山无奈的摇摇头,他这个大哥太老实了,要他演戏进入角色,估计得过一段时间。
“那行!
我不看了,专心走路,专心走路!
!”
两人每天穿着绫罗绸缎,骑着高头大马在丁家村招摇过市,村里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这丁青山在青州府发达了,现在衣锦还乡,臭显摆来了。
由于大家对他富贵的原因尚不清楚,一时间谣言四起,连村里刚出生的猪仔都知道了丁青山是因为认了个太监当干爹,现在是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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