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刚吃饭不久,只是做做样子陪这二人。
这二人开始还有所收敛,但很快放开手脚,一阵狼吞虎咽。
二个人酒足饭饱后,秦月带他们到一家店铺,为每个人都买了套衣服。
接着,带他们到自己住的车马店,让这两个人都洗了澡。
所谓人在衣服马在鞍,方小敏不用说了,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
那个叫蛐蛐的男孩,洗得干干净净,换上新衣,也分明是个有模有样之人。
秦月这时问起方小敏,为什么离家出走?方小敏开始不说,经不住秦月的一再追问,道出了实情。
原来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给她定了个娃娃亲。
男的比她大好几岁,是独子。
现在男方急着抱孙子,强烈要求给他们完婚。
方小敏是知道这件事的,但因为年纪小,也没拿这当回事。
但看要动正格的了,马上表明了态度,坚决不同意。
先说自己年纪小。
方大志说:这是现在,过去的人十三、四岁就出嫁,是很正常的事。
方小敏说自己对那男地没好感。
方大志说处长了就有感情了,谁一成婚就有感情?
方小敏说不管怎么说,反正自己不同意。
方大志说这不是方小敏同意或不同意的事,婚姻讲的是父母之命,本来就不是小孩子自己能管的。
多少年前就定好的事,怎么能言而无信?方大志态度坚决,不容商量。
所以,父女俩闹僵了。
方小敏见怎么反对都没有用,于是,她逃了出来。
秦月心想,这段时间是怎么了,自己为啥尽碰上这男女的事?
“那男的你见过吗?”
秦月问。
“见过几次。”
方小敏答。
“人怎么样呀?”
秦月又问。
“人说不上有什么毛病,反正道貌岸然,一本正经的样子特别地烦人。
看着都恶心,就像看到一条大毛毛虫。
想到和这样的人整天在一起过日子,不如死了的好。”
方小敏很不屑。
“那你打算怎么办?”
秦月又问。
“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回家。
无论如何,那个家我是不回了。”
方小敏决断地说。
“就过这样的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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