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庆功
听了冉谵的一番回忆之后,冉闵也是心潮起伏。
作为一名军人,骨子里向往的就是那金戈铁马的战争岁月。
前世里是和平岁月,他想打仗也无仗可打,今世正逢乱世,而冉谵的那番回忆正好勾起了冉闵内心深处的渴望。
有些人就不该活在和平年代,战争才是他们内心的最爱。
要么在战争中死去,要么在战争中享受荣光,唯独不喜欢在和平年代平安喜乐地死在床上。
冉闵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战争,前世里军人生涯时也不曾渴望战争,可今生第一次上战场时,那种对战争的渴望,对杀戮的喜欢,瞒不了他自己的内心。
或许那是西楚霸王遗留在他体内的痕迹,或许是前世自己也从未触及的灵魂深处。
他不在乎,生逢乱世,正是杀人的好年代。
后世有一个书生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又有书生说:朝出家门去,暮提人头归。
在他们笔下,杀人变成了一件很浪漫的事。
浪不浪漫的,冉闵不在乎,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活在当下的冉闵觉得自己应该去实践的。
“父亲,孩儿定学习父亲,以驱除胡虏为理念,为家人报仇,为天下所有死在胡人手中的汉人百姓报仇,还我中原华夏故土朗朗乾坤!”
冉闵在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不由升起坚毅的神情。
冉谵看着五岁的儿子,心怀大慰,“好,我儿有此志向,上可告慰祖宗天地,下可告慰黎民百姓。
好好习文练武,长大了才好带着我汉人百姓杀出一条活路来。”
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喧哗声,冉福敲门来报,原来是庆功宴要开始了,将士们请将军前去主持。
冉闵开门看了看天色,不知不觉间,时间已是酋时了。
庆功宴放在了军中的校场,也只有校场才足够大,能容得下关中的所有军民。
七八个小孩穿梭在一个个桌案之间,最大的也不过六七岁,一个个对着满桌的菜肴饭食流着口水,满脸期待。
菜肴数量不少,品种却不多,除了马肉,就只剩下了秋葵及菘菜和一些黑乎乎的腌菜。
这些孩子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偷偷地从厨房里偷出来一条半根半熟的肉块,引来一群小孩追逐欢呼。
可即使是胆子最大的小孩,也不会在桌案上偷吃。
因为他们知道,在厨房里偷一二根半生不熟的,最多被自己的父母拍一巴掌,斥责两句,若是偷了案几上的,最轻的惩罚都是一顿毒打,还是吊起来打的那种。
看到将军已到,将士们发出阵阵欢呼。
对于义军来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场大胜更让人兴奋了,因为此战过后,他们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人其实是依靠希望来支撑的,没有希望,即使活着,那也只能算作行尸走肉。
“这第一碗酒,我们要敬天地祖宗,感谢他们保佑我们取得这一场大胜!”
冉谵郑重地用手指蘸了酒水向空中弹了三次,这是敬天;又向地上弹了三次,这是敬地;再将剩下的酒水缓缓倒在地上,这是敬谢祖宗保佑。
所有军民包括那些小孩都学着完成了敬天地祖宗的仪式,每个人都神情肃穆。
();() “第二碗就敬战死的所有将士和被胡人残害的百姓。”
冉谵将第二碗就缓缓倒在了地上,“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我们的胜利。
英灵永存,永享祭祀!”
全体高声:“英灵永存,永享祭祀!”
“我们一起满饮这第三碗酒,庆祝我们取得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冉谵举起酒碗,向众人高声说道:“我们一起满饮此杯!”
冉闵也举起了酒碗放到嘴边,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酒。
碗中的酒水颜色发黄,有些浑浊,除了酒味还带着一点酸味,喝到嘴里还有点发苦,冉闵差一点就将这一口不知道是酒还是醋的玩意吐了出去。
“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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