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月娘苦命了一辈子,老大年纪才嫁了个死了前头老婆的卖酒翁。
她肚子不争气,只能生出女儿来;因着这事,她没少挨婆家白眼。
那又怎样呢?春喜是她的命根子,是她仔细拉扯大的亲生女儿。
春喜能与安国公府签了活契,那是多大的福气呀!
安国公府一个月的月银,便比夫妻两加起来赚的还要多。
过个五年三年,那安国公府的夫人发了善心,便会让春喜回家来。
命好的,兴许还能配个总管小厮。
可谁能猜到,春喜却回不来了呢?
春喜出不了安国公府,偶尔会托要好的丫鬟给洪月娘递个口信,再包上一点碎银。
可那个叫做秋月的丫鬟,已经数月不曾来过了。
辗转打听,洪月娘才知道秋月被二房的夫人发卖去了乡下。
找到乡下时,那秋月期期艾艾,赌咒发誓说春喜已不在了,人就埋在安国公府后头的柴院里。
洪月娘还不肯信,觉得是这秋月胡说八道。
那安国公府便是再厉害,又岂能随随便便害死人呢?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沈家人不是天子呀!
可又过了一月,春喜还是一丁消息都无。
洪月娘再去找那秋月,方知道连秋月都已病死了。
洪月娘想了许多法子,要自家夫君上安国公府去要人。
可她的夫君去了安国公府,人没要回来,手里却拿了十两银子,便再也不吱声了。
望着那十两白花花的银子,洪月娘知道,春喜定是被安国公府害死了。
她求了官府,可那沈家在京中一手遮天,官府也不敢妄动。
就连最有声威的阮大老爷,都不敢接她的案子。
相熟的人都劝她算了,道:“这办案呐,讲究证据,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春喜在安国公府里头,沈家又权势滔天,谁敢进去搜呢?嫂子,听我一句劝,不如算了吧!”
洪月娘舍不得呀,舍不得春喜死得这么冤枉。
果然,还是得如那位贵人说的那般……
天地不应,那就只得吊死在这天子道的牌楼上。
明朝天亮,胸前这副血冤书,也能惊动前头宫城里的陛下了吧?
这天底下,也只有那位好心贵人愿意伸手助她伸冤了。
若非那位贵人,她也不会知道丑时的朱雀门并无人看守,恰是个了结残生的好时辰。
洪月娘抹一把眼角,粗粝的手背上是滚烫的泪花。
继而,她把白绫勒紧了,就要踹掉脚下垫着的箩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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