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吃百家饭长大的大哥不同,四少爷元顺出生在一战之前的北美,当时家族商业板块已具规模,元昌、元亨与元宝三兄妹也均已化形成人,元小四自小备受照顾,营养充足,不但入乡随俗毛色变异,是个褪了色的茶色赤狐,化形之后还人高马大的,一点狐狸精该有的气质都没有。
虽然确定是商圈巨鳄元吉的骨肉,却一点算账天赋也没有,整天就知道调皮捣蛋寻刺激,自小便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在没有装备的情况下也能一口气潜水半小时。
难怪有胆量找虎鲸火拼。
地下湖泊的能见度为零,但这难不倒他,他毕竟是舅舅白辰山口头认证过的修仙奇才,通过水流感知周围生物的存在,轻而易举。
元顺随手抓了几条大鱼,往回游,冲出水面,发现……
“舅舅?”
元顺甩了甩头上的水,再次确认岸边正在洗什么东西的确实是舅舅后,提着鱼上了岸。
“舅舅,您怎么来了?”
元顺将鱼扔到一边,就着湖水洗了洗手,赶紧跑到偶像身边献殷勤,“您要洗什么喊我就是了,怎么亲自洗呢?”
“啊?”
白辰山有种干坏事被抓包的感觉,“啊……这个……这个不用,我自己洗……”
“哎呀,舅舅,您就别跟我客气啦!
您时间那么宝贵……”
元顺走近了发现,偶像手中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方才才给大哥换上的纯棉床单,顿时火冒三丈。
“怎么又换?”
元顺回头再次确认,身后晾衣竿上挂着自己方才洗过的那一张,气愤道:“我哥又弄脏了?”
“啊……这个……呃……”
怎么说呢,严格意义上,是他俩一块弄的。
元顺伸手去夺那张床单,被白辰山拽到一边,“别别别!
我自己来!
我自己来!”
偶像做什么都自带偶像光环,元顺以为偶像是体贴自己,怕耽误自己吃鱼,感动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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