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也休想得到!”
云昊对着我,说完他祭出了天地至宝混元珠。
混元珠吸食魂魄之后会在珠子当中炼化。
因为这个东西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一直收藏在宫里。
已经快万年没有催动过了。
“长风,带着景朗走!”
云曦挥手让我走,“云昊,你别脑子犯浑!
为了一个心不在你身上的女人值得吗?收起混元珠,跟我去父君那里领罪!”
“你不用惺惺作态,你觊觎太子之位很久了,当我不知道?”
混元珠发出耀眼的金光,如万千利剑射向云曦,好似要刨开他的身体,取出魂魄。
我怕云曦一下子对付不过去,停住了脚步,想要转身回去帮他,可景朗还在我怀中。
正当我思索这如何办的时候,云曦化作一条白色的巨龙腾空而起,张开了血盆大口,一口吞下了混元珠之后,变回人身,衣裾翩然地站在那里,从口中缓缓吐出那颗珠子,拿在手中说:“给我家秋思,做个挂坠也不错!”
秋思是他新纳的小妾,一条红红的小金鱼,如云曦所爱,胸部估计有fcup的长腿。
没事了,我朝云曦点了点头。
他继续一个人和云昊的大部队对峙,不过刚才那一幕估计已经震慑了所有在场的生命体。
这个混蛋在琢磨床上功夫的同时,修为又精进了不少。
万千杀气的混元珠居然能吞进去,强悍到这个程度,我看来已经是望尘莫及了。
不去理会他们的那些事儿,我直接奔回宫中,吩咐道:“青鸾,立刻去请白药神君!
说清楚是龙鳞之伤!”
“春莺,去一趟东海,跟龙后说一声,景朗殿下已经找到了!”
我命人将我的暖玉床上的褥垫全部取下,露出了洁白细腻的玉质,当初昆仑山上女娲娘娘补天留下了一块大石头,由于受了天火的炼化,所以一年四季散发着暖意,它的神奇之处不仅在于此,除了会提高修为以外,还有就是对伤痛有很大的助益。
刚得到的万年,我天天睡在这个硬邦邦的石头上,后来我觉得何必太辛苦地修行,就开始铺上了厚厚的褥子,当它普通的床用了。
我将景朗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拉了条天蚕丝被给他盖上。
我坐在床沿,景朗化作人身,俯卧着。
背上洁白的皮肤和模糊的血肉映衬地异常刺目。
肩胛骨,背脊骨凸出,消瘦地整个身上没多少肉。
看见这个样子,我前面的玉石上水渍滩越来越大。
他喘着气喊我,手艰难地伸过来要将我的泪拭去。
“景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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