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魏后的日子,我终于回到了我的自在快活,奔赴属于我的广阔天地。
但事实证明,我太高看自己了。
怀孕不是个容易事。
更别说是隐瞒孕事了。
我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为了不让王叔他们知晓我竟然胆大妄为至此,我不敢回西漠,也不想再踏足北魏,就这样在两国边塞独自流浪徘徊了许久。
我的前半生,生有金汤匙,长在王族辉煌里。
而如今,为了活,为了那一口吃的,我住过牛棚,捡过马粪,站在过边塞最苦寒之地,看过最暗的星。
我拼了命的想要忘记北魏的过往,忘记北魏的人。
但可笑的是,我最常做的,却是偷偷站在暗光里,轻抚着肚子,遥望着星星的那一头,日思夜想:
他大抵、已经和他的未婚妻完成大婚,双宿双飞了吧。
这是他主动想迎娶的女子,定是爱惨了的。
……
那段时日是两国最乱之时,边塞也不再是安全之地,我亦是因为战乱,跟着边塞百姓,开始了颠沛流离。
逐渐变大的月份,让我越的吃不消。
在这场战乱里,我再一次病倒了。
倒在了草原的边界线上。
这辈子我不曾对不住过谁,我光明磊落,敢爱敢恨。
可唯一对不起的,却是我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
但若你要问我,我还是会回答,我,不曾后悔。
……
等醒来时,赫鄞已经在我身边了。
赫鄞是我儿时的玩伴,应该说,他和王兄们一样,是被我欺负大的。
小时候的他,因为长的瘦小,总是最菜、最弱鸡、最胆小的那一个!
被我惹哭那都是家常便饭。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躲着我走。
后来,南原部落搬迁去了草原另一边,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而如今,他长成了令我意外的样子,比我想象中的更像是个男人。
赫鄞也很意外,意外会在草原边界捡到我,更意外我怀了孩子。
我扯着他的衣襟,像是小时候一样,挥着拳头威胁他不许告诉王叔,全完忘了我如今顶着个大肚子,而他也早已比我高出了两个头。
好在他及时扶住我,才没有让我在他跟前摔个狗啃泥丢了个大丑。
我可没忽略他那时嘴角处快憋不住的偷笑。
“笑吧笑吧,反正我已经成了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赫鄞却是突然板起个脸,很认真地道:“谁说你是笑话了?我不这样觉得,从前到现在,都不觉得。”
我恍惚一个愣神,在漠风里盯着他看了好久好久。
在那茫茫风沙下,他一句话没再多说了,脸倒是红了许久。
我想,这大抵是男人的通病吧?以前月心在我面前是如此,如今,赫鄞亦是。
可为什么,那个人从未在我跟前脸红过呢?
瞧我啊,说要忘记他,却又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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