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素衣双膝并拢,半坐床沿,满头墨发如瀑布般披散,本就精致的小脸半掩在发丝中,越发显得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赵陆离甫一推开房门,看见的便是这一幕,心下不禁微微一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此生痴情已尽付一人,他也无法否认新婚妻子的优秀与出众。
内疚惋惜的心情一闪而逝,他慢慢走到床边,思考着该如何度过洞房之夜。
他曾许下重誓,不会让任何人取代妻子的地位,所以关素衣碰不得,但她家世已今非昔比,故而也冷落不得。
思及此,赵陆离颇有些进退维谷。
若换成初入燕京,门第低微的关家,他何至于如此烦恼,直接将关素衣丢到一边不闻不问也就罢了。
但现在,她受了委屈还有关老爷子与关父替她出头,两家人闹起来定然不好看。
于是赵陆离以手扶额,脚步踉跄,决定装醉。
关素衣眯眼看着他,嘴角慢慢扬了上去。
装醉也好,若不然,她便要拉着他好好回忆“贤良淑德、美丽纯真”
的先夫人,直叫他肝肠寸断,狼狈逃走才罢。
上辈子,只要她提起“叶蓁”
两个字,赵陆离总会拂袖而去,当时她还觉得委屈,现在却爱极了这柄切割对方心脏的利刃。
也不知叶蓁究竟长什么样,当真那般倾国倾城,绝代风华?否则怎会把赵陆离和圣元帝迷得七荤八素,不肯转醒?关素衣忽然对素未谋面的“先夫人”
好奇起来,随手拨了拨腮侧的发丝,态度极是散漫。
明兰、明芳眨的眼角都快抽筋了也不见主子有所动作,这才上前搀扶新姑爷,然后一个帮忙更衣,一个出去打水。
关素衣掩嘴打了个呵欠,准备等赵陆离演完戏就睡觉。
她不想与对方发生任何肢体上的碰触,因为会倍觉恶心,更不想诞下掺杂着他一半血脉的孩儿,因为那是罪孽。
什么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关家屹立不倒,她这辈子就能过得舒舒服服,自由自在。
赵陆离演技并不高明,为防露馅,只得几步奔到床边,倒下装睡,任由明兰、明芳将身上的喜袍褪去。
尴尬中他并未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未曾关怀一句,也未曾搀扶一下。
“小姐,姑爷醉得厉害,奴婢去帮他煮一碗醒酒汤吧。”
明兰气喘吁吁地说道。
明芳忽然抢白,“还是奴婢去吧,奴婢方才问过管家,知道厨房往哪儿走。”
她心脏噗通噗通跳得厉害,未曾想到姑爷竟是如此丰神俊秀的人物,难怪燕京闺秀都唤他琢玉公子,每每出行必定掷果盈车。
若是,若是能换来一夜恩宠,那该多好啊!
关素衣仿佛未曾察觉明芳娇羞而又渴望的神色,摆手道,“去吧。”
明兰与明芳朝夕相处,自然对她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看了看主子,颇有些欲言又止。
关素衣半撑着额头看她,脸上带着戏谑的笑容,葱白指尖竖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看见小姐飞扬的眉眼,以及被粉红指甲盖压出一道浅浅凹痕的柔软唇珠,明兰脸颊烧红,心底喟叹:也只有小姐这样的妙人才能与琢玉公子相配,明芳也太不自量力了。
关素衣将被褥抱到靠窗的软榻上,打算先将就一晚。
上辈子,明芳、明兰二人都没能陪她走到最后,一个意图勾引侯爷,被叶繁和赵纯熙联手弄死;一个在自己落难之后回关家求救,末了被赵陆离发卖。
重来一次,她并未打算处置明芳,盖因明芳这样野心勃勃的女人,很容易捏在手心当枪使,不拘嫁去谁家,为夫纳妾总免不了,与其纳些来路不明、性情难测的,不如纳一个便于掌控之人。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没错,等叶繁入门,可以顺手推明芳一把,让她们狗咬狗,自己这正房也就清静了。
至于明兰,这辈子定要给她寻一个好夫家,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明兰知道主子最厌烦酒臭味,且有严重的洁症,今晚恐怕不会让姑爷近身。
但此刻好歹是她的洞房之夜,怎能白白浪费,有心规劝几句,却见她又竖起食指,撅起红唇,低不可闻地嘘了一声。
明兰俏脸微红,连连点头。
主仆二人打着哑谜,躺在床上的赵陆离就有些难受了,想睁眼看看情况又担心陷入更尴尬的境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
冉月意外得到了一个系统,原本以为是天降金手指,从此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一个大坑。谁知道系统之间竞争也是这么激烈的动不动就要来个吞噬什么的除了内部竞争,还有来自外部的杀机,主神空间,时空管理...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