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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第3页)

就是这分量,也足够媲美后世的大胃王了,要不是闫家还算有点家底,一般人家还真禁不止这样的吃法。

闫老屠坐在椅子上,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不知道上一次胃口那么好是什么时候了。

“这卤味味道还真不错,晚上你再买点回来。”

闫老屠还真不耐烦做菜,只可惜家里就两个大男人,因为他鳏夫的身份也不好请别人的媳妇来家里做菜,父子俩每天的伙食就随意糊弄着,还是近两年私人买卖开始了,偶尔就下馆子,偶尔点菜打包回家,日子才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这卤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下饭又能配酒,闫老屠觉得再省心不过了,不说餐餐都吃这些,可至少一个月里他能有小半月不去想他和儿子该吃些什么了。

闫肃点了点头,他也没问他爸要钱,家里的钱在哪儿他都知道,除了凑满大笔金额他爸会拿去银行存起来外,其他零散钱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他想用钱直接去拿就行了。

闫雷霆一直觉得儿子从小没娘亏待了他,在钱财方面对这个儿子很大方,加上他又是那么一个粗糙的性子,也丝毫没想过自己这样的做法要是换一个儿子,会不会宠出一个纨绔来。

“那家卤肉店就在咱们家长和街肉铺不远处,估计店里卖的肉就是从咱们店里买的,你要是喜欢吃人家店里的肉,下次人家来买肉你就卖便宜些呗。”

闫肃面不改色地说着胳膊肘往外拐的话。

“还有这缘分?”

闫雷霆没想那么多,毕竟自从他的铺子越摊越大后,除了一部分按规定要送去收购站,其他都是卖给市里以及周边县市的一些私人饭店或是个人,那么多人买他家的肉,他也记不清儿子说的是哪一家了。

“不对啊,你不是从来都不关心这些的吗,到底是什么情况,和你老子说说?”

闫雷霆拿着牙签剃了剃牙,觉得他儿子今天有点怪啊,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哪有把好处往外送的。

“王叔说七号猪棚里的黑猪这几天胃口不好,让你吃完饭去看看。”

闫肃没搭理不正经的老子,收拾完桌上的碗筷朝厨房走去。

两父子的分工很明确,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洗碗,闫肃虽然才十四,除了养殖场的活,家里的活也做的很熟练了。

闫雷霆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摸了摸肚子拿起椅背上拴着的外套就朝门外走去。

“别忘了晚上再买点卤肉回来啊。”

他叮嘱了儿子一句,想了想,把家里中午没吃的白切肉花生米装到了饭盒里,准备拿去给在养殖场干活的几个兄弟下酒,那群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可没他好过,再拎上两瓶小酒,保准让那些人笑出猪叫来。

闫肃洗着碗,点了点头。

今天还是他和她凑得最近的一次,看的更清了,心里头也更欢喜了。

闫肃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可想着凌甜那张因为忙碌微红的脸蛋,以及那明亮的眼睛,就觉得她比自家养殖场里刚出生的小猪仔还招人喜欢,反正招他喜欢。

在遇到凌甜之前,闫肃觉得,小猪仔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生物。

******

那厢比小猪仔美的凌甜好不容易才空了下来,随着人流量的减少,购买卤味的人也不多了,这时候他们才有时间坐下来吃已经凉了一些的午饭。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试吃的人很多,真正购买的估计还不足十分之一,这年头的人更讲究实惠,有些人虽然觉得这卤味确实好吃,可还是狠不下心买上一些回家,不过光是那些愿意买的人群,就已经超乎凌家众人的期望了。

目前看来,这一片居民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相信今天购买卤味的居民有多数都会成为回头客,人都有从众效应,有了今日开店的火热,边上的居民看在眼里,即便今天不买,也不意味着将来不买,这些都是潜在的顾客基础。

万金枝看了看柜台上剩下的卤味,如果保持着中午的热度,这点估计还不够晚上卖的,这年头许多工人或是机关干部中午都是在食堂吃饭的,对这部分人而言,晚上下班才是他们买菜烧菜的时间。

她想着明天或许可以试着再多准备一些卤味,现在的天气卤味还是挺经放的,卖不完也能送邻里或是市里的孤儿院,也是替自己积攒福气。

凌娇想的更多了些,她看着累的吃饭都打不起精神的妹妹和弟弟,如果长此以往,卤肉店怕是还得雇佣个人才行。

第54章过寿

在经历了一波人气暴涨之后,卤味店的生意渐渐开始变得平稳,因为卤味的味道好,累积了很大一批忠实的回头客,以及一些慕名前来的顾客。

店里售卖的熟食除了卤味外也增添了一些爽口开胃的小菜,如腌黄瓜,秘制泡菜等,这些小菜都是凌国栋用木之力灌养长大,食材本身的口感就更为爽脆可口,经过凌甜的独门秘方炮制,明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开胃小菜,偏偏就有了让人口齿生津的魔力。

这些小菜的价格相较于卤肉更便宜,也是家家户户都消费得起的价钱,店里每天都能卖出一大缸,这些小菜的本钱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就费点种子钱和调料钱罢了,做起来也不麻烦,现在凌家的院子里还摆着好几个大缸,全是这些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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