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不认识主人,但主人却认识我们。
主人救了我们,训练了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给他做事,经常去刺杀一些富商,劫掠一些商客,将抢来的钱财,全部上缴给主人。
每完成一次任务,主人就会赏我们一顿好吃的,还有酒喝。
要是完不成任务,等待我们的只有惩罚。”
张彦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还甘愿留在那里任人驱策呢?如果你们齐心合力,绝对可以逃出去,一走了之。”
“主人,你有所不知,我们每一个人,在进入浮屠寺之前,都会被逼着吃一种毒药,这种毒药是慢姓的,每半年会发作一次,发作起来,先是皮肤溃烂,接着是内脏,到最后会化为一摊血水。
只有浮屠寺里的主人有解药,即便是逃了出去,也无济于事。”
“这么说来,那你身上岂不是也中了这种毒?”
张彦紧张的道。
“嗯。
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我早该死了,什么时候死,都一样。”
“不一样!
你年纪轻轻的,说什么死?你还有大好的光阴要去享受呢,说不定,以后你也会成为英布那样的一代名将,封侯拜相也是早晚的事情……”
说到这里,张彦忽然停住了,他觉得,他说的再多,也是苍白无力的,一旦徐盛身上毒发,什么后话都没有了。
“你距离毒发还有多长时间?”
徐盛答道:“我较为幸运,再来执行这项任务之前,刚吃了解药,所以,我还有半年的时间。”
张彦道:“你放心,半年之内,我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为你解除身上的毒素……”
“主人如此关心我,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徐盛心中一阵感动,眼圈竟然又红了。
“一个大男人,没事就知道哭,羞不羞啊……”
糜贞讥讽道。
“要你管!”
徐盛反驳道。
糜贞冷哼了一声,道:“既然你们化干戈为玉帛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尽快启程,回到郯城?”
“夜路难行,不如在此休息一夜,明曰一早再启程不迟。”
张彦道。
于是,三人便在土地庙里静静的渡过了一晚,到了第二天黎明,张彦吩咐徐盛去外面牵来马匹,他与徐盛都跳上了马背,一人骑一匹。
糜贞见状,心中不爽,板着脸问道:“你们一人骑一匹,我骑什么?”
张彦长臂一伸,直接将糜贞抱上了马背,笑着说道:“你与我同骑一匹!”
“你放开我,我才不要和你同骑一匹呢,快放我下来,你这个大魔头!”
糜贞用力的去挣脱,可惜怎么也挣脱不开。
张彦呵呵笑了两声,双手搂住糜贞的小蛮腰,直接将她放在了自己前面,然后双臂从她腋下穿过,一把拽住了马匹的缰绳,“驾”
的一声大喝,座下战马就疾驰而出。
骑马与乘坐马车有极大的不同,糜贞能够直观的看到地面在晃动,第一次骑马的她吓出了一身冷汗,双手紧紧的抓紧马鬃,背靠着张彦结实的胸膛,嘴里不停的叫道:“你这个大魔头,快放我下来,不然的话,我饶不了你!”
张彦嘿嘿笑道:“我的大小姐,你就少说两句吧,耳朵都快被你炒出茧子了,等到了郯城,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才懒得管你呢!”
“好,这可是你说的!
等到了郯城,看我怎么收拾你!”
徐盛寸步不离的跟在张彦身边,听到两个人拌嘴,只是一阵憨笑。
不知道为何,他的心里竟然也美滋滋的,突然觉得,原来外面的世界竟然这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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