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钟琰是大家闺秀,是太秦最为宠爱的孙女,祖父是鼎鼎有名的书法家,所以她从小就好学的她饱读诗经,年不过十就可以撰写文章。
而后更是精通音律,是洛阳城里有名的才女。”
有一人走进书房,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
“那么阁下是?”
我更加懵逼了,来人气度不凡,肯定又是一个名人。
“”
他是嵇康,嵇家小哥。”
钟琰说道,“说了半天,你应该就是我祖父请来的蜀国使者吧。
看样子。
你在书法上的水平一般,不过你在诗词歌赋上的造诣是登峰造极的。”
“你是怎么知道,我擅长诗词歌赋的?”
我寻思着。
“陈先生一首《将进酒》,洛阳的文人墨客还有谁没读过。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嵇康解释道。
我暗自惭愧,果然抄来的名声,自己的潜意识都不会承认,我不是天才李白,我只是三国的夏洛。
“今日你们三个年轻人相聚于此,不妨切磋切磋才华,也让我这老朽见识一下你们年轻人的才气。”
钟繇从外面走了进来。
“陈先生擅长诗词,不妨让陈先生再写一首诗词,让我们看看盛名之下,是不是名副其实。”
钟琰咄咄逼人,有些不相信是我写出来的诗,竟然能被曹子建认可推崇。
曹子建的才华,那是魏国公认的第一人。
“不敢不敢,很是惭愧。
既然如此,那我就献丑了。”
此时此刻我就是范闲,唐诗宋词,我可不是白背的。
我挥毫写下了一首词,当然字体还是难入在场人的法眼。
但是词文意境却让在场人无不拍手叫绝,之间纸上正写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什么?才幻想修仙长生,你就告诉我这特么是末法时代?看完乾坤杂谈的赵云,一脸懵逼。那自己要这逆天机缘有啥用?就是用来修炼到练气圆满吗?且看赵云于末法时代中,在天地异变后一步步崛起。慢热合理家族种田...
...
...
一手医术,妙手回春。一身拳脚,盖世无双。看着坐在王振破烂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神,坐在宝马里的洪志杰气的七窍生烟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