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大富大贵的原因很简单,他能吃下别人吃不下的苦。
尤其是这几年,万藏部落与铁黎国似乎结成同盟。
但往往没人敢做的生意才有巨大的利润。
万藏部落的人喜欢用兽皮兽骨做衣服,但实际上却是因为那边的纺织业不怎么发达。
而帝国的布衣他们却十分喜欢,但在帝国这边,兽皮则是贵重之物。
看准了这一点,这几年,钱贯北赚了不少钱。
就跟以往一样,他和他的商队走在这片沙漠中。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钱贯北居然遇上了沙尘暴。
商队不知所踪,也亏得命大,钱贯北虽然被这风沙吹得几乎小命不保,却到底是活了下来。
只是货物干粮都不见了,身上除了几张大额银票,竟啥也没有。
黄昏时分,口干舌燥兼饥饿无力的钱贯北想到,自己一代名商,竟要落得个如此下场。
他看着身上这些银票,生死之间感悟道,钱再多又有何意义,银票终究不能变成水和粮食。
在他绝望之际,却忽然看到一座客栈在不远处,钱贯北料想,死前能见到海市蜃楼倒也不错了,不过自己一代名商,至尊阁都去过不少次了,要见也该给个上档次点的客栈啊。
是的,若在沙漠中忽然见到这么一座楼,自然谁都觉得这是海市蜃楼。
钱贯北没有动身的念头。
可是,忽然他的瞳孔皱缩。
因为他看见沙尘飞起,听见轰鸣之声,海市蜃楼可不会有声音。
他看见那栋楼居然动了。
那座楼地盘之处居然有十六个轮子,而在行走过程中,钱贯北还发现每个轮子都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有的轮子两侧忽然生出了金属光泽的爪子,有的轮子忽然变得更高更大,有的轮子则慢慢变为方形。
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轮子,使得即便是沙丘中,这楼竟然也极为平稳的前进着。
然后来到了钱贯北的面前。
然后他看见的了阳光中,耀眼的几个字,末楼客栈。
那件事情钱贯北永远无法忘记,他记得那个年轻的老板,记得那难吃的饭菜,也记得一壶水收了自己四万两银票。
是的,每每想到此,钱贯北就觉得肉痛,尽管看破金钱的觉悟,在生死之际向来来的简单,但真要贯彻自己的觉悟,其实很难。
不过钱贯北是个商人,是个成功的商人。
他有着独到的眼光,所以他更记得对方的救命之恩。
他清楚记得那个年轻人说,万藏部落的人将来若真的进攻帝国,那么必然是因为你让他们看到了帝国有而他们没有的东西。
然后没有别的话。
但打从沙漠回来之后,钱贯北便断了自己这条财路,再也不做万藏部落的生意。
而对于那座楼,他也只字不提,因为他知道,江湖向来奇闻异事很多,很多商人之所以没办法活得长久,便是因为他们耐不住江湖的诱惑。
只是对于江湖,钱贯北没啥兴趣,他只想活得长久。
于是这事情,就只有他知道。
钱贯北的确活得很久,但他还是错了。
因为无论商人乞丐,书生将军,无论如何只在自己的领域里兢兢业业,这都是江湖的一部分。
所以这个江湖才有趣,江湖的确很小。
但江湖不仅仅就等于武林。
所以那家末楼客栈才能遇到那么多江湖人,所以才会有上面那么多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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