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讪讪地回到厨房,准备一些饭菜端上来。
心里想着,等到瞧,我一定要把你东西偷了,再把你们扔到荒郊野外去。
慢慢地菜品上齐了,任小天不理会客人不满意的目光,在一旁低头站着。
“这就是你们店里最好的菜吗?怎么都是些野菜啊。”
“这就是我们店里最好的啊。
我们平时都吃这个。”
任小天答道,“你看我们这荒郊野外的,弄点肉吃多不容易,要吃肉很贵的。”
“你还怕我们付不起吗?快去给我弄点野味过来。”
那姑娘不答应,眼看着就要和任小天吵起来。
一旁的掌柜见了赶忙跑过来。
“好好,几位客人别生气,是我们怠慢了。
小天,快去把昨天打到的野鸡做成烧鸡端上来。”
任小天赶忙答应下来。
走进厨房做烧鸡去了。
进屋之前,瞥到那两个护卫正在用银针往菜里戳。
心里嘀咕着:银针试毒,有钱人家真是讲究。
客栈里的野菜,虽然比不上富人家的大鱼大肉,但还真的做得别有风味。
等到野菜快出完的时候,热腾腾的野鸡出炉了,三个客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穷小子,你这个烧鸡做得真不错。
你叫小天是吗?”
那姑娘问道。
“姑娘,我叫任小天。
人是长得帅了一点。
你叫我小二就可以了。”
任小天回答道。
“好的,任小天。
我叫慕凌轩。”
那姑娘回答道。
掌柜的见了,默默地给任小天竖起了大拇指。
酒足饭饱之后,客人们就进客房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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