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校时每到晚饭后常往后山上去游玩,但是因为山坳里的农家有许多狗,时以恶声相向,所以我们习惯都拿一枝棒出去。
一天的傍晚,我同友人卢君出了学堂,向着半山的一座古庙走去,这是同学常来借了房间叉麻将的地方。
我们沿着小路前进,两旁都生长着稻麦之类,有三四尺高。
走到一处十字路口,我们看见左手横路旁伏着一只大狗,照例挥起我们的棒,他便窜入麦田里不见了。
我们走了一程,到了第二个十字路口,却又见这只狗从麦丛中露出半个身子,随即窜向前面的田里去了。
我们觉得他的行径有点古怪,又看见他的尾巴似乎异常,才想到他或者不是寻常的狗,于是便把这天的散步中止了。
后来同学中也还有人遇见过他,因为手里有棒,大抵是他先回避了。
原来过了多年之后他还在那里,而且居然伤人起来了。
不知道现今还健在否,很想得到机会去南京打听一声。”
以上还是民国前的话,自从南京建都以后,这情形自当大不相同了。
依据我们自己的经验,山野的狼是并不怎么可怕的。
最可怕的或者是狼而能说人话的,有如中山狼故事里的那一只狼。
小时候看见木版书的插图,画着一只干瘦的狼,对着土地似的老翁说人一般的话,至今想起还是毛骨耸然。
此外则有西洋传说里的人狼,古英文所谓卫勒伍耳夫者是也,也正是中国的变鬼人一类的东西。
我有一大册西文书,是专讲人狼的,与讲僵尸的一册正是一对,真是很难得的好书,可是看起来很可怕,所以虽然我很珍重,却至今还不曾细阅,岂真恐怕吓破苦胆乎,想起来亦自觉得好笑人也。
民国甲申惊蛰节,在北京。
附记一
这篇文章写好之后,随即收到东京书店代译者寄来的一册书,名为“模糊集”
,就是上文所说郝氏随笔的选本,译者的劳力至可感佩,特补加说明于此。
附记二
民国十四年秋间写过一篇杂感,有这一节云:
“今日在抽屉底里找出祖父在己亥年所写的一册遗训,名曰“恒训”
,见第一章中有这样一则:
少年看戏三日夜,归倦甚。
我父斥曰,汝有用精神为下贱戏子所耗,何昏愚至此。
自后逢歌戏筵席,辄忆前训,即托故速归。
我读了不禁觉得惭愧,好像是警告我不要多去和人纠缠似的。
无论是同正人君子或学者文士相打,都没有什么意思,都是白费精神,与看戏三日夜是同样的昏愚。”
其时正和甲寅派的伙计们打架,写了不少的文章,虽然后来觉悟停止,却也已白费了好些精神与时间。
所写的文章曾编有目录,题曰“真谈虎集”
,可是这些资料早已送入字纸篓里去,现今连目录也散逸不存了。
此次又复谈起狼来,陆续写了数千言,近来想要编集,这种文章照例是不适用,未免又是唐丧时日,想起上边的杂感,觉得有重行警戒之必要。
这一篇《遇狼的故事》尚可用,因编入以存纪念。
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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