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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常威在打来福(第2页)

“三爷,我接了一项任务,明天出发去狼窝。”

“哦,开始做赏金猎人啦?不做收破烂猎人啦?”

三爷嘿嘿的笑道,他把接任务、挣赏金的猎人叫赏金猎人,把到荒野上打猎、抢点东西回来卖的猎人,叫“收破烂猎人”

“嗯,大任务呢!

我得好好准备。”

然后三爷便讲了很多关于狼群的习性、弱点、注意事项,以及他之前面对狼群时的诸多经验、英勇事迹等等。

何应物很用心的听着,一字一句都记在心里。

狼群有大有小,小的可能七八十头,大的可能几百上千。

每个狼群都有狼王,很多狼群还会有副首领,少则一个,多则三四个,它们是仅次于狼王的强壮存在。

再往下一般会有30%左右的大狼,它们专司战斗,还有约40%是猎狼,负责围剿猎物,狼群的幼狼一般占到15%左右,大部分都是狼王的血脉,最低等和弱小的是啃骨狼,负责在领地内不停的巡视。

“那我最应该注意哪种狼?”

何应物问。

“凡是会动的都得小心!

就你这点实力,一个狼崽子都能咬碎你的骨头!”

三爷翻个白眼,转身往试验台下面摸去,拿出一个长条破布包,“不过狼这个物种很诡异,有一次我竟然遇到背上长出尖尖骨刺的变异品种,生命力还顽强了很多。

来,给。”

三爷说着,把布包递了过来。

何应物打开,里面是一把灰色的格斗刀,刀身不知道覆盖什么涂层,一点都不反光,在黑暗中应该很难被发现。

它长度约有三十四公分,不对称双刃特别显眼,正反面刀刃都有锯齿,背部锯齿更是占到了二分之一。

手柄的手感出奇优秀,即便不戴战术手套,也有非常好的防滑效果,何应物试着挥舞了几下,感觉就像长在手上一样,各个角度的使用都如鱼得水。

它的护手大到了令人心安的程度,而材质似乎是某种聚合物,并非金属,防范切割到自己是绰绰有余了。

护手弧度贴合了持握的拇指,让手和刀自然的融为一体。

刀身很重,刀刃似乎浸泡过太多的鲜血而微微泛红。

“灰色三叉戟?”

何应物惊奇的说,这是末日世界堪称最顶尖的格斗刀之一,价格不菲,关键这把刀的多种设计细节和制式的武器又有不同,应该是特别加工的版本。

三爷笑笑:“嗯,还挺识货。

它跟了我十几年,又蒙灰几十年,还不如送给你。”

“你舍得?”

三爷摇摇头:“没什么舍得舍不得。

这把手枪也给你。”

他说着在地上乱放的一堆枪械中翻了翻,扔过来一把巨大的手枪。

“改造版火神,除了威力大,没别的优点。

有效距离最多20米,用起来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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