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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发现(第3页)

众人不禁十分的惊讶,好几个人同时询问:“这是什么笔啊?怎么不用磨墨啊?”

东方画锦含笑点头:“这是炭笔,是我无聊时鼓捣出来的,适合出门在外的时候用。

在家里,还是用毛笔为好!”

这炭笔十分的粗糙,也就是起个临时记录的作用,字迹容易淡化模糊。

她一直希望可以把铅笔鼓捣出来,无奈不是这方面的专才,尝试了好几次,耗费了许多财物人力和物力,依然没能成功。

“哦,这样啊!

不过,这也相当不错了!

你能想出这个点子来,实在太厉害了!

果然,名不虚传!”

就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夫人由衷的赞叹。

“就是啊,有了这炭笔,这出门在外,可就方便多了。

这是个好办法!

要不,这炭笔,也请您制作一些,放在书香居的书店里卖,好方便大家?到时候,我让我家小子去那里购买,反正翰林书院离书香居也就一点点路程!”

定国公夫人也点头赞许:“嗯,我觉得李夫人的提议很好,画锦考虑看看?”

东方画锦不禁乐了,笑得很开心:“好啊!

就这么办吧!

谢谢各位捧场!”

这可是意外之喜啊!

今天的收获,可真不小呢!

卖出去多少书籍,她不是很在意,在意的是,她编写的书籍,会有这么多认同的人。

“哎呦,这就是锦绣乡君吧?”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美丽端雅的女子,莲步轻移的走了过来。

三十多岁的样子,肤色很好,精神也很好,一看就是日子过得很滋润的样子。

“回王妃的话,这就是锦绣乡君东方画锦!

“定国公夫人连忙介绍:“画锦,这是平王妃。”

东方画锦微微福身,态度恭敬:“锦绣见过王妃!”

锦绣,是她的封号,自称锦绣也是很恰当的。

如今她是锦绣乡君了,不能自称“民女”

,按理说在王妃跟前,一般的诰命夫人会自称“妾身”

不过,她是肯定不愿意的,她觉得这样的自称十分的羞辱人。

平王妃的眼里闪过一道厉声,转瞬即逝,快得让人无法捕捉。

不过,却被洞察力极其敏锐的东方画锦给捕捉到了。

这个发现,瞬间让她改变了对平王妃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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