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小安瞅了瞅,找了一根细弱不成材的玉米秸,她撅断尝了尝,一股清甜的汁液流进嘴里,便用牙齿将玉米秸的硬皮扯开,露出里面的瓤,掰下来递给林雪昀,“要不要吃?”
林雪昀接过去,咬了一口嚼了嚼,果然很甜,跟吃甘蔗一样。
他看祝小安继续扯皮,就朝她伸手把那根玉米秸拿过去。
祝小安以为他还想吃呢,便递给他,然后继续去找别的。
祝萍萍喊道:“姐,我也要吃!”
祝小安又去找了几根,扔给祝萍萍一根,“自己啃。”
祝萍萍噘嘴,又盯着林雪昀看。
现在每天都要跟着下地,她觉得命苦死了。
按照她排列,所有的农活里,掰玉米是最累的!
虽然夏天收麦子也累,可是她没割过,今年掰玉米比祝小安干得还多,她觉得苦不堪言。
玉米比人高一大截,走进去里面跟罐头一样不透气,又闷又热,玉米叶子还带着锯齿会把胳膊、脸划伤,玉米花粉抖落在身上,还会让人痒!
而且玉米地里说不定还有马蜂窝!
这还不算,玉米一个个掰下来,手都疼死了,扔到筐子里,还得一筐筐一袋袋地运出来,简直能累死人!
好在现在有林雪昀帮忙,还劝她爸改变了方法,现在比从前掰玉米轻快了很多,如果有林雪昀陪着掰玉米,她觉得天天来也不累。
她是真的没想到像林雪昀这样优秀的男生居然会下地干活。
她的印象里,他应该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可他居然会来帮忙干活,更没想到林雪昀这么温柔体贴。
当然这种温柔只对祝小安,自己是祝小安的妹妹,他都懒得看一眼,甚至看她的时候目光总是带着一点冷漠,这让她觉得很委屈,总觉得不公平。
她看看林雪昀看看祝小安,她又想自己要怎么办?按照老师说的,她这种人读完初中就要下来的,现在没地方干活只能在家里种地。
如果种地,她自然乐意嫁给常三春,可如果能有机会嫁给城里人!
她看着林雪昀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小军刀,他把玉米秸一节节地削下来,然后再分别刺几个口,这样就能一片片把玉米秸的硬皮给扒下来。
他把削好的递给祝小安,“不要用嘴巴咬,会割破嘴角的。”
小孩子吃这种东西,很容易把嘴角割破。
祝萍萍立刻凑过去要。
这时候祝妈妈也过来喝水,还拿着几个乌米过来拿回去用蒜泥拌了当一道凉菜。
乌米就是玉米得了黑穗病的产物,不过高粱乌米更好吃营养价值也更高,玉米的口感则差很多,反正祝小安不喜欢吃。
祝萍萍喜欢,立刻去拿一个就啃,还递给林雪昀和祝小安,“林雪昀,你也吃吧。”
林雪昀看她啃得一嘴黑,顿时有点发憷,摇摇头。
祝萍萍吃得高兴,一边说好吃甜丝丝的还有乌米粉呢,结果糊了一嘴的乌米粉,再一笑就跟吃了一嘴墨粉一样。
那画面辣眼。
祝妈妈笑道:“这个很好吃的。”
祝小安道:“高粱乌米才好吃呢,这个玉米的口感不好,回头我们去高粱地里找。”
祝爷爷在南边捡了一块地,有三分地种了高粱,他编席手艺好,现在也不喜欢买别人的还是自己编,一年编几个自己和儿子家就够用的。
休息了一会就继续干活。
林雪昀:“小安,你领着妹妹牵牛车过来捡玉米。”
她们已经将几垄掰完,然后就是两侧的,祝爸爸自己往南刨就好,他去掰玉米,让她在外面捡了往车上扔,这样不需要钻玉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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