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雨数了数手指头,有些疑惑地道:“五百只是多少啊?哥哥,诗雨好笨,数不清楚。”
我心里暗道,又没教过你三年级水平的数学,你能数得清才奇怪。
嘴上却道:“数不清就不要数了,等以后到了大城市里,哥哥再教你怎么数。”
“不嘛,哥哥,你教教我嘛!”
诗雨发动了撒娇卖萌神技,搂着我的脖子,小脸蛋在我的脸上蹭来蹭去的,不一会儿我就败下阵来。
“好啦好啦,教你、教你。
真是的,动不动就撒娇,多大个人了!”
我很无语,诗雨这招对我来说简直是宅男必杀技,就是让我给她摘星星摘月亮我都不带犹豫的。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诗雨为了喝一口血命都不要了,晚上偷偷溜出去上夜班。
等我早晨醒来不见她的影子来到山洞口寻找时,看见的,是山洞前铺满了一地的野兽尸体。
兔子、老鼠、爆米熊、各种体型的老虎、能够喷火的白眼狼、不知名的野鸡……稍微数了数,足有五百之多。
当诗雨满脸疲惫地拖着一只野鹿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忍不住眼睛红了。
这是怎样的一个瘾君子啊!
为了喝一口血,白天没睡觉晚上去上夜班,根本就没有工资,就为了喝一口血!
而且,她完全能够偷偷摸摸地喝一口就回来睡觉的,谁也不会发现,就算发现了也不会责怪她。
可是她却努力上夜班完成任务,凭实力喝一口血。
遇到这样的打工人,就是最无情无义的资本家,都会感动得眼眶红红。
小丫头高兴地扑进我的怀里,道:“哥哥,我抓到五百零一只野兽,我现在能喝一口血了吗?”
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喝!
喝两口,辛苦你了!”
看着诗雨高兴地转身去喝血,我的嘴角终于控制不住地歪了。
“发达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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