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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2页)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

“老男人”

和“小男生”

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

温婉叹息。

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

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

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

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

金总!

金总!

真的是你!

你都长这么大了!

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

我叫林清。

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

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

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

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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