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先去周记药铺,没有打扰吴掌柜,只是托南星给小唐带话,有时间了把小花和小黑带回来吧。
让人家养了好几个月了,实在不好意思。
高歌买了一只大公鸡,老板不管杀,只得请老板把鸡砸晕了。
高歌付了钱,瞥见鸡笼子旁边有半筐鸡毛,混着鸡爪子。
高歌眼睛一亮,“大叔,你这不是管宰鸡吗?”
高歌喜欢吃鸡肉,那个时空卖鸡的不管宰鸡,卖鱼的不管宰鱼,令高歌很是无奈。
“不管的哟,”
卖鸡大叔面善,耐心解释道:“这是悦膳饭庄要的鸡,他们要宰好的。
为着能挣几个钱儿,我都成了杀鸡能手了。”
说着呵呵笑了。
“大叔,你也帮我宰了呗。”
“不成不成,”
卖鸡大叔连连摆手,“杀鸡好杀,煺毛太麻烦。
已经,已经没有开水了。”
高歌撅着个小嘴叹口气,她就是嫌煺毛麻烦呀。
把开水浇在鸡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个味儿,高歌是怕怕的,何况拔毛能拔到怀疑人生。
“饭庄买了几只鸡?”
“伙计说明儿有大宴,买了七只。”
卖鸡大叔下意识的活动活动手指,全家齐上阵拔鸡毛,个个儿手指痛的握不住筷子。
好在不是每日这样,不然他得愁死。
“这些都是扔掉的吧?”
高歌指指盛鸡毛的筐。
“是哦,后半晌收脏物的张瘸子来拉走。”
高歌一听笑得眉眼弯弯,“把鸡爪子给我吧大叔。”
“你要鸡爪子?干啥啊?”
卖鸡大叔疑惑地问。
高歌笑嘻嘻的道:“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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