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类的宝贝,上辈子打死见不着。
一路走过,有黑石大砚,端庄厚重,颇显文人古风;有铿锵铁砚,色泽银白,闪烁锋锐寒光,自带种锐意尽显之意,要是那少年得志的,铁定喜欢;也有大黄铜遛雄虎、亮银小砚、华美金砚,到了最后,是君子如玉的玉质砚台。
前面的宝玉都不喜欢,他不是锐不可当的勇士,也不是儒雅稳重的知天命的人,只是一只小小的蜗牛,一路攀岩而上。
唐诗宋词元曲,诸朝大家珠玉在前,养了他不错的涵养。
不愿意光芒四射,也不愿意深藏涧底,只是定下一个目标,慢慢实现罢了。
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当目标定下,他愿意做一块安静的石头,承受风雨雷电,也享受春暖花香。
玉砚,他喜欢。
宝玉在青玉砚、翠玉砚、紫玉砚台、百花玉砚上一一扫过,到了尽头,见是一个檀木镂空的盒子,放着一款表面斑驳、内里斑驳,好像通体裂纹,又好像长出繁茂花蕾一般的黄玉砚台。
他伸手摸去,只觉触手湿润、温软,拿回手指一看,又没有水迹,端得是一块好砚。
宝玉把砚台拿起来,恰好掌心大小,正能藏在里袖或者内襟之中。
砚台四边凸出半指长鳌首,让软润的黄玉砚台,多了一股大气。
好看,好用,正适合他。
宝玉往下扫了一眼,把砚台放回盒子,转身就走。
三千两银子……他么的,奸商……
楼外李贵和茗烟候着,见他出来,上前凑趣道:“爷,可有喜欢的。”
“一楼的太差,二楼的上不去。”
进去他就感觉到了,要上二楼,起码得有秀才文位才行。
李贵满脸带笑,奉承道:“那是,一楼是给生员用的,顶多是普通的千金笔、千金砚,衬不上咱们爷的身份,等明年考上秀才,咱们要更好的。”
话蛮好听,噎得宝玉不上不下的。
没错,一楼最多是千金级别的货色,可那碎花软黄玉四方砚,他是真的喜欢。
无奈,买不起。
再往西走,进了西城内连门。
今个出来,他是想见识下这文人盛世,听茗烟说,要看文人眼里的中都城,非姻香楼莫属。
姻香楼是一座青楼,不是二十一世纪理解的那种,而是弹琴、作画、吟诗、赋词,是高雅之地。
当然,那些郎有情、妾有意的,到底是被文采打动,还是看上白花花的银子,就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宝玉这般想着,也准备了五两银子,做那雅座的资本。
他让茗烟前头带路,李贵跟随身后,三人这般行走百十步,过了西城内连门的甬道。
今日天晴,些许寒风吹在雀金裘上,也被一股子温暖感觉拨打了去。
宝玉很满意雀金裘,以为穿在身上,不只好看,也能免了这副破烂身子的寒冷之痛。
可阳光照在身上,眼前一阵大亮,照得四周景物可见纤毫。
他扫过左右两侧、再看前方六马大道不知多远处,尾椎竖起,蓦的,浑身唆起彻骨冰寒。
冷!
冷到了骨子里;
冷!
冷到了心坎的最深处;
冷!
甚至冷到了,让他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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