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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第1页)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李元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做过准备。

“我这个是有针对性的治疗,和方药是有同样的地位”

,李元气定神闲。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生产资格,且所制作的膏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不含有假药或劣药成分。

但是自制药膏有着严格的条件,包括拥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以及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等”

“这个规定主要是约束上市销售,我是根据病人的情况,把方药制作成外敷的膏药。

如果你们认为膏药违法,以此类推,那么所有的方药都是违法的”

“问题是方剂是开好,然后熬制。

你这个看起来已经是成品。

既然是成品,按照《管理法》就要满足规定要求”

“我再重申一遍,这是根据病人病情定制的膏药,不是用于市场销售的中成药”

“这个,你说的也对,但是现在管理上存在真空地带,按照管理的惯例,一切都要参考或适用存在的法律法规。

所以,我建议你可以考虑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得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中药经过加工研磨为粉末,加入水、酒、蜂蜜、油等中药传统基质,在诊所内有专业医师调配使用是允许的”

,李元眼神灼灼地盯着对方。

“这不是没有立法规定嘛!”

“根据法律执行的总则,法无禁止皆可为,那么既然没有立法,自制膏药就不违法”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上面要查这件事,你就得依从”

,对方已经挑明,就看李元如何决断。

刚开始李元以为对方今天过来就是问罪的,但是谈到现在,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变相的维护。

而且从第一句话,就可以听出,对方还是对中医有着一定的了解。

所以,李元就想着提一些建议。

“有件事想请教您”

“你说”

“1983年?,董建华等代表次提出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疑惑,怎么就没有结果呢?”

“呵呵,任何法律法规的布都需要多方求证,充分论证才能通过”

“我记得《华夏药品管理法》提出的好像是1984年,不到一年,1985年7月就布实施,这里有什么说道吗?”

“这个,这个,中医药法没有可借鉴的国际法案,《华夏药品管理法》西方已经有了成熟的法案,所以论证要快许多?”

“既然叫中医药,为什么要扩展到国外呢,我们自己的东西,还需要国外同意吗?”

“中医,现在很多国家都在使用,所以,我们一定要考虑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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