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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故人(第3页)

“秦佚大叔可是每两年要去一次终南山访友,他可提到终南山有他收养过的一个小道童?”

林天讪然道。

“你就是那个猪生狗养的牛踢儿?”

霍云鹏两眼放光。

林天黑着脸,无奈道,“对,我就是那个被蠢牛踢过脑袋的牛踢儿。”

霍云鹏呡着嘴唇强忍住笑,右手狠狠拍在林天肩头,“兄弟,你回来了就好,先坐坐,我去市集买些酒菜,今天我们一醉方休。”

“等等,能看看你平时做的诗词吗?”

确定霍云鹏是秦佚的徒弟之后,林天很有亲切感,担心一个常年习武之人,在文学上的造诣会差强人意。

霍云鹏进屋拿出一张粗纸放在桌上,“这是我昨日考童生做的战诗,我默了下来,你看看,我去市集买酒肉。”

“给青牛买筐红萝卜。”

林天对着他背影喊。

他一个伤残人士,干嘛不骑青牛去街上买东西。

林天扭头,青牛已经在牲口棚里歪七扭八地睡着了,不时甩甩牛耳朵,驱赶蚊虫。

拿起有些咯手的粗糙纸张,上面抬头用淡墨写了三个大字:夜战策

粗纸淡墨,看得出霍云鹏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字迹虽然工整,总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纸上墨痕浅淡,写着几十个字,似乎是首七绝。

夜深枪戟裹套套

轻蹄战马口塞好

将士皮鞭轻轻撩

潜入敌营滴蜡烧

读完纸上这几十个字,林天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得心口一股一股地疼。

霍云鹏写的这是啥jb玩意,还想考童生?!

套套、口塞、皮鞭、滴蜡都齐活了,霍云鹏描绘这夜战场景还是很生动销魂的,不过崇圣书院批卷的执院又不是窑姐儿,会吃他这套?

林天把纸抬高,对着太阳瞅了半晌,又斜着看,歪着看,倒着看……最后含了口茶水喷上去,再进屋找个根蜡烛烤干,依旧没看到半分才气显现。

没半分才气,甚至文采都欠奉。

只有直白的战术阐述,虽然很实在,但也太浅显了些。

如果让他仔细阐述如何用兵夜里偷袭敌人,也许能玩出点花样。

武功再好又有什么用?大不了一个打五个。

乾元大陆法则才气为尊。

没有才气灌顶,得到文位,让文心驱动才气临阵书写诵读本位战诗,屠敌十丈。

怎么去驰骋沙场,做那万人敌的不世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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