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雷国民决定抢一辆车作为交通工具,以便实施后续的犯罪计划。
为了降低被警方侦查到的风险,他选择了随机作案。
一天,雷国民以打车为借口,成功抢到了一辆汽车。
在作案过程中,他手持尖刀,极其凶残地将刀扎进了受害人的太阳穴,并从太阳穴直接扎到了下巴尖。
这起案件手段极其残忍,警方事后调查发现,凶手的作案手法绝非第一次犯罪。
然而,这起案件的调查一度陷入了僵局。
负责该案的刑警始终没有放弃,经过几年的努力,他们终于顺着这个案子揪出了一条重要线索,并指定了一个嫌疑人。
这个嫌疑人名叫“王七”
,曾与1993曾在无锡犯下过案件,并采集了指纹。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七”
只是雷国民的化名。
经过指纹比对,警方确认了雷国民的身份。
对于警方而言,王七只是出租车案的一个嫌疑人。
然而,警方却没想到,对王七的审讯竟然牵出了更多令人震惊的线索!
王七展现出了强大的心理素质,让经验丰富的刑警也差点被他蒙骗,误将案件定性为“意外杀人”
。
然而,刑警们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们,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特别是出租车案的作案手法极其凶残,这让警方更加坚定了加大审讯力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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