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美妙的清晨,惬意的让肖战,无限感慨生活的美好!
晌午时分,一辆白色卡宴驶入林家庭院。
闻声的林婉儿、唐果争先恐后的往楼下跑去。
原本在屋内小眯一会的肖战,在这个时候起身,趴在阳台上。
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庭院内的一举一动。
待到驾车的女主人,推开车门,摘掉自己的墨镜时。
饶是肖战这种‘万花丛中不沾身’的老江湖,都不禁心猿意马。
收腰的风衣,束身的藏蓝色牛仔裤,一双鱼嘴高跟鞋恰如其分的承托出她整个人的高挑。
高盘的秀发,显然是精心打理过的。
颜如玉、气如兰,腰肢袅娜似弱柳!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飘兮如流风之回雪。
我终于能理解曹植在写《洛神赋》时的心情了!
红隼,这是我的菜。”
小声嘀咕完这句话的同时,肖战不禁脑补这个女人的资料。
邬岚,林山故友之妹。
二十九岁,苏南人,单身。
在港城拥有一家服装设计公司。
资深设计师,去年巴黎时装展,她所设计的‘红杉’系列,连夺数奖。
自此名声大噪!
“头,从资料上来看。
这个邬岚,可是港城有名的‘红玫瑰’。
刺手啊!”
红隼的声音,萦绕在肖战耳边。
他的不但没有打击到肖战的积极性,反而让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
“哥,皮糟肉厚,就喜欢这样够味得!”
说这话的同时,肖战已经转身准备朝楼下走去。
临行前,特意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
望着镜子里自己那‘俊俏’的模样,不禁自言自语道:“原来帅……也可以如此具体,且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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