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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捐钱百万(第2页)

到了饭食时候,刘华又恢复往常夫唱妇随的样子,伏泉随着两个堂弟行礼后,才在伏完的允许下,跪坐进食。

看着一副气容有度,话语深沉的伯父,以及旁边刘华不问世事的样子,若不是记得先前他被刘华命令的样子,还真以为这侯府是他做主呢?

两日后,天气尚晴,因朝廷旨意未下,伏完还是一身辅国将军的朝服入宫朝会。

汉代的朝会分为朝贺,议政两种。

朝贺是在节日等特殊时节召开,议政是属于议事比较普通,汉代五日一朝,今日便是朝会日子。

既是朝会,伏泉无官职当然难以参加,刘华早上也不知去哪,家中无人看管,乐得自在,因他喜欢清静,便于书房习字。

最后一笔写罢,舒了口气,伏泉看着丝帛上自己工整写下的楷体字,因前世父母少年时候为他报了书法班,一直学习颜体,倒也小有所成。

记得前段时间伏完考究诸子弟时,见了伏泉所书赞叹不已,虽感觉其不与此时流行,但未加责难,反而劝导他细心研习,他日所成必不下于杜公崔公。

当时伏泉听后,初时极为震惊,以为伯父在开玩笑。

杜公是杜度,崔公是崔瑗,两人都是东汉章草盛行以来,有名的大书法家。

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东汉时候流行草书,尤其章草,倒不是其它字体不好,只是暂时没有大家出现。

楷书集大成者也得等到钟繇以后,而自己后世练的可是颜真卿的颜体楷书,他与柳公权并称“颜柳”

,有“颜筋柳骨”

之誉,离现在起码还有几百年,现在提前出世,不震惊世界成为书法大家还能怎样?

不过伏泉知晓自己,书法也就比平常之人好些,真要与大家相比,却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虽然不以为意,但是字该练还是要练的。

看了一眼自己自己手中的白色丝帛,发觉写的不错,便不打算洗了。

其实纸张最早在西汉时代就应该出现了,至少也有二百多年历史,可惜一直不太实用。

虽然有几种可以书写的纸张,但是种类不仅有限。

价格也贵得离谱,性价比明显偏低,还不如绢帛来得实用,毕竟绢帛可以洗干净再用,纸张可没有这个功能。

当然了,这应该是权贵人家该操心的事,普通人多数还在寻求温饱,哪有闲钱去用丝帛?只能自己拿根树枝在地上练习写字,不过这还得有个前提,你得会写字才行。

虽然东汉时期,自光武中兴以来,注重文教,太学生人数至多时有三万逾人,但是这其中出身寒门的却不算多,与东汉数千万百姓的数量比起来,有些小巫见大巫了。

眼看日头近中,家中苍头便前来贺喜。

盖因朝会之中,伯父伏完出尽风头,不仅率先捐钱,而且捐了百万,引得众臣侧目,又有伏泉治瘟之功加持,可谓满朝皆惊。

其后赏赐也是其叔侄较好,伏完正式改任中散大夫,伏泉也被赐了童子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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