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轩最终还是住进了那老宅子,跟陈杨住同一个房间。
高轩完全被这个老宅子所震惊了,其古朴无华中所蕴含的内敛让高轩感觉到一种磅礴无边的气势,据陈杨说,这宅子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从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一辈就传了下来,这宅子里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一石一砖,毫不夸张地说,都是老古董。
这是一个两开两合的院子,高轩所见到的是前院,中间一堵墙,后面还有一个院子,只不过陈杨告诫高轩,那个院子是爷爷住的,未经允许,就连老爷子最疼爱的四儿也不能进去。
前院里住的人并不多,原本是兄妹四人合住的,院子大,房间多,不过老大陈松已经成家,有了孩子,自己又忙于大棚种植,忙得有白天没黑夜的,二哥陈枫出去多年了,一直未归。
在提到他的时候,陈杨并没有用太多的措辞,高轩总是感觉有点闪闪烁烁的。
然后就是四儿陈桦,以及母亲江美兰,现在多了他们两个,整个院子里也没显出什么拥挤。
另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向琼的安排,让高轩颇为头痛。
老板娘叶瑶没有再露面,向琼的安置就成了一个问题,以高轩的意思是想把她送回老家,可是想到她的生活环境,回去也是羊入虎口,也是对她的不负责任,可是总不能把她也带到老宅子里吧?
最后还是陈杨给支了一招,利用大嫂的爱心,把向琼的悲惨经历又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苗月英当时就掉了眼泪,把向琼抱在怀里哭了个稀里哗啦,表示要留她下来住,住多久都行。
一个女孩子可能未必有母爱情结,但是一位母亲,尤其是一位有个天真烂漫到不行的可爱女儿的母亲,那种伟大的母爱一旦被激发,就一发而不可收,况且向琼显得乖巧伶俐,苗月英根本一点未曾设防。
这一点让高轩非常感动,在此之前,他所生活的世界里到处都是冷漠,到处都是戒备,而在这里,他却是感受到了那种浓浓的质朴和热情,或许在苗月英他们看来,这是一件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事情,但是在高轩的心里却是充满了感动。
不过高轩挺不好意思的,觉得应该谦虚一下,暗里向向琼使了个眼色,向琼会意,道:“大嫂,我会干很多活。”
高轩两眼一黑,险些没晕过去,这也叫谦虚啊。
苗月英听了,却是越发地觉得向琼质朴可爱,笑着道:“不用你干活,陪陪雪儿就行了。”
就这样,苗月英的家里多了一个向琼。
高轩觉得向琼真是挺有福气的,先是撞到了自己,又遇上了老板娘,而后又遇到了爱心泛滥的苗月英,真是运气好到了极点,不过向琼看上去楚楚可怜,也确实能够引起人的同情心,那晚高轩也正是因此才鬼使神差地把她带到了叶瑶的旅社。
在明知短期内不会与陈桦有什么进展的情况下,高轩也收拾好了心情,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到了请教大棚技术上面,这一个星期里,陈松教的认真,高轩学的也认真,记了一大本笔记。
一周下来,高轩的皮肤晒得跟陈松都差不多了。
这一天,下了大雨,自然去不了大棚,便待在了老宅子里。
高轩这一个星期,完全沉醉在了求知若渴之中,越是学得多,越是觉得其中大有奥妙,一大早上,高轩便拿起他记下来的笔记在看。
门被敲响,外面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吃饭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如何?邪又如何?仙容不得我,入魔又何妨?若如我意,六界安生,我若不如意,六界颠覆,血屠九霄!(书群QQ97551174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残影晓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到另一个平行空间的地球,这里和原来的世界历史完全一样,只是11年前,科学家做实验打开虫洞后,引发了一系列的变故,地球充满了一种叫灵能的能量,全部生物都进化了,而且地球上随机会出现未知的空间虫洞。沈...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