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风纯眨眨眼,眼睛落在那碗鸡肉上,推促道:“赶紧的,给我盛饭,我为了你,忙了一上午,你却吝啬一碗饭,说出去让人笑话。”
“……”
秦珍不搭腔,就是不理他。
风纯面色一黑,心想这恩将仇报的小丫头,心眼比针尖还小,“嘿,你来真的,不记得上午是谁救了你,秋儿可还在我手上,要不要我将她放了,好给庆原伯通风报信。”
“你敢。”
秦珍哼了一声,将碗不情不愿放到桌子上。
“这才对嘛,快盛饭。”
风纯继续使唤她。
秦珍瞪了他一眼,给风纯盛饭,嘴里不忘嘲讽,“堂堂郡王,竟也不嫌脏,这屋子里味儿那么臭,你没闻到,饭还能吃下去?”
“这有什么,我每年都会去外公家住上个把来月,他们家是养马的,几百匹马,比这里脏多了,遇上不好的天气,与马儿同吃同住是常有的事。”
“几百匹?哇,那太好了,能帮我搞到一匹吗,我也想骑马出门。”
秦珍兴奋得连上午间闹的不愉快也抛之脑后。
“可以,我跟你说,我外公那里有一种矮脚马,个头小,吃得少,跑起来速度超快,比起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千里良骏也不差,就是长得丑点,毛色难看,很多人不喜欢,说不够威风,不过,我觉得适合你骑,用作日常出行,再适合不过。”
“行行行,什么时候能有?”
她才不计较马儿好不好看,实用方才是王道。
“这个……”
风纯迟疑了下,他手中筷子停了下,颇为苦恼,“我外公那人怄门得很,别人不喜欢那马,他当宝贝一样,一年也精养两三匹,得预定才行,还不接受银钱卖买,需以物易物,还需要买马之人的心爱之物换。”
倒是奇怪的规矩,秦珍是越喜欢风纯嘴里的那个矮脚马了,养马之人懂马,想必那马,必有不凡之处。
心爱之物,她想起空间里的那三张虎皮,也许可以拿来交换。
对不起了风大爷,原本想送给他的,为了她的良驹,虎皮她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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