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还沉浸在刚刚和李大志的思绪中,看到秦晓妮拿着几份打印好的文件走了进来,他这才匆匆忙忙从刚才恍惚而焦虑的思绪中缓过神来。
“林董,这是刚才您交代给我的几份文件,您签字盖章吧!”
秦晓妮望着面前还一脸震惊而不知所措的林夕,轻轻提醒他道。
林夕不耐烦地对着秦晓妮说道:“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有事我再叫你。”
林夕被李大志刚才的一番话搅得思绪不宁,他真的没想到李大志成长如此迅速,现在的他真的变得让他林夕刮目相看,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让他不屑一顾的穷小子了。
想当年留学的李大志,是一个性格内向腼腆,整天只知道埋头学习的憨憨。
想当年正是他的勤学上进深深吸引着梅娜娜,让她对李大志一见钟情。
那个时候他们俩人的爱情,基本都在图书馆,都在自习室,都在讨论课题和一个个哲学问题。
那个时候的他们,非常单纯的爱情,让他们惺惺相惜,让他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共同沐浴在爱河中畅快见证彼此的蜕变。
那个时候的林夕,家境的优越感,以及青春的桀骜不驯,让他一天到晚放飞自我,到处游山玩水,到处和同学们吃喝玩乐,他的心思没有在学习上,他认为既然出国留学,那就要出来增长见识,吃自己从未吃过的美食,见自己从未见过的风景。
那个时候的林夕,热爱运动,喜欢打篮球,喜欢长跑,当然他青春的荷尔蒙分泌也不会白白浪费,长得英俊潇洒的他,他的女朋友像走马灯一样一个接一个。
直到后来他遇到了青春靓丽的梅娜娜,让他眼前一亮,当他得知她和他同在明海市,老乡与老乡之间经常聚会,他们的感情宛如春风细雨般在滋长。
李大志那个时候一门心思扑在学习进步与成长中,那个时候的他对于爱情纯洁得宛如一张白纸,他立志要给梅娜娜创造优越的物质生活,让她以后生活过得无忧无虑,单纯而快乐。
李大志同样也喜欢打篮球,也喜欢长跑,他和林夕在运动场上经常相约相遇,梅娜娜和那个时候的林夕女朋友也经常一起出席当他们的拉拉队员。
李大志的身材比林夕更加高大魁梧,但是没有林夕的俊朗与飘逸,林夕那种游刃有余在花丛中的气质是李大志没有的,他有的只有那种憨憨的一往无前的冲劲。
那个时候的李大志,虽然也是一表人才,但是没有林夕会打扮,一年到头基本就是那几套运动衣服。
林夕那个时候也是非常注重打扮的,全身名牌,他常言人靠衣装马靠鞍,他把校园里很多女孩子迷的团团转,他对交往的女孩子也出手阔绰,他的桀骜不驯既让女孩子欢喜又让女孩子忧,那个时候没有一个女孩子让他全身心投入,也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够拴住林夕的身心。
他就像草原上的一匹烈马,让人沉醉,让人难以驯服,但是又让人心生向往。
直到留学毕业那年,每个人都面临人生的艰难抉择。
林夕为了父母,让他要继承家产,必须得选择回国,林夕父母早早已经规划好了他留学回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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