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认识了一家小姐,她们父亲有事请求我们大哥的帮助。
今早刚跪在大哥身前亲吻他的手。”
“而她们正值十七八岁的年纪,也被我们的衣服和枪迷的神魂颠倒,恨不得喝完酒后立马就把丝绸从洁白的肌肤上扯掉,然后坐在我们的大腿上唱歌。”
少年笑嘻嘻地拿酒杯开始对撞起来,玩一种南方的喝酒小游戏,酒馆又恢复了惬意和热闹。
亚瑟没有在意沈墨七的谎言,也没有接这群黑帮小子的话,“你们去白露大教堂是吧,等会我骑马送你们一程,我最近正好闲得慌,这几年可没有下水道劣魔出没在城市里了。”
他的嗓音还是低沉,摇了摇粗壮的脖子和肩膀,骨头摩擦出可怖的噪音。
“小子,走之前把这个胸针拿去吧,也许有机会我们可以帮个忙,要记得尊敬和感谢派恩家族。”
刚刚还被沈墨七的剑夹着脖子的少年甩过来一个刻着狼群的胸针,他脖子上都是酒红,笑着又举了一杯酒。
沈墨七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之间喝完酒后,前后态度可以差距这么大,但是他还是在迟疑后,顺水人情地拿起胸针,道了声谢谢。
终于,场上的气氛算是放松了,派恩家族的男孩们开始东扯西扯地聊天。
一群未成年的青少年坐在一起喝酒还能谈些什么事情呢?无非就是政治,战争和姑娘。
南方的哪个国王去哪里游行了呀,西方的哪个教国又打起来了呀,谁家小姐又在楼上给他们展示胸部摇扇子抛媚眼了呀。
当对方递烟过来的时候沈墨七还是摇了摇头。
最后派恩家的少年请他们吃了牛排,沈墨七对他们表示了感谢。
原先在沈墨七的概念里,这些黑帮小子和玖华的市井混混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农民行商们口中的恶。
似乎他们的做事风格和在乎的只有义气,或者说暴力,以及它带来的利益。
最后亚瑟背起枪,和他们告别后带着沈墨七二人走了。
亚瑟在马厩把马拉过来,让沈墨七坐在马儿中间,爱丽丝坐在前方,自己则坐在后面。
他抱住他们两个,开始慢悠悠地骑行在白露城的大道上。
马背上有些局促,沈墨七从后面抱着爱丽丝,他们贴的如此之近,爱丽丝红着脸,使劲儿地闭着眼睛。
沈墨七也有些羞赧,但是没有办法,他只能尽力不去在意怀中那一团少女的金色香气,还有那软乎乎的触感。
“一群小屁孩。”
亚瑟轻哼笑了一声,他粗壮的手握紧了缰绳,抱着他们向白露大教堂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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