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之下,招架得无比勉强的宋琅,此刻已经是连连后退、大汗淋漓的狼狈。
在大家以为宋琅败势已定,就连高瑟骑士都认定,自己下一招就可以击败这个勇敢又可怜的异乡女人时,“砰啷!”
一声武器落地声骤然响起。
在众人反应不及的目光里,宋琅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平托起手中的重剑递了过去。
她扬起明朗的笑,用清亮又带有异域腔调的声音说:“承让了,高瑟骑士。”
“嘶……”
高瑟像是终于回过神来一般,他低声吸了一口气,用力按揉自己发麻的右臂,苦笑道:“你赢了。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以为你刚才使用魔法了。”
明明只是被不轻不重地碰了一下,居然整根手臂都麻软无力了。
宋琅浅笑着轻轻摇头,她只是故意破绽大开,才能寻机反手用剑柄敲中他的麻穴。
“高瑟骑士别这么说,我知道自己胜之不武。”
她说:“是你不忍让我落败得太狼狈,才一开始就手下留情,否则我连你的第一招都接不下来。
所以,虽然我这次侥幸取胜,但神明可鉴,真正的勇士,应该是拥有高贵骑士精神和强悍实力的高瑟大人您,难道不是吗?”
听了她的一番奉承,高瑟骑士顿时爽朗笑了起来:“哈哈,你这姑娘真是聪明又狡猾,不过这话我爱听。”
他笑着接过她托起的剑,抛给身后的守卫,回头问她:“我的名字是高瑟,你叫我高瑟大哥就好。
异乡的姑娘,你的家乡是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
宋琅也回以浅笑,想到他们的语言里没有“宋”
这个发音,她微抿了抿唇,说,“高瑟大哥,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琅。”
“喔,原来是琅妹子。”
高瑟自来熟地拍了拍她的肩头,然后交给她一块木牌,说:“去吧,拿着这块牌子,到下城区的佣兵旅馆里领接任务。
就说是我高瑟的朋友,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听见这话,旁边几个与他相熟的人立马就笑开了:“哟呵,高瑟你这是看上人家姑娘了?那就大胆地直说啊!”
宋琅半是尴尬半是无奈地眨了眨眼。
“去去去!”
高瑟骑士连连挥手骂道,“老子我可是有心上人的,谁要是敢乱嚼舌头传到她耳里,让我追求不成了,看我不把他往死里揍。”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高瑟骑士转身对她讪讪挠了挠头,笑着说:“别听这群兔崽子胡说。
对了,你去佣兵旅馆的时候,顺道替我问候一下那里的老板娘,就说我欠下的麦芽酒钱,再晚个几天就还她……”
宋琅失笑点头答应,道过别后,便跟随他指派来为她带路的一名守卫进城。
※※
斑驳沧桑的城墙之内,是出乎宋琅意料的恢弘与热闹。
宽阔的道路两边,有一排排整齐的圆拱罗曼史建筑,大多是普通的居民宅。
她走在道路的中央,不时侧身避开大街上追逐嬉闹的小孩,偶尔能看见几个身穿白袍和短外衣的唱诗班童子,从不远处尖塔的、高耸的白色建筑物中出入。
宋琅侧头询问带路的守卫,得知那些奇特的尖塔楼,是艾洛克城中随处可见的修道院。
城中的居民每日清晨都会前往修道院中,向院中的修士进行日常祈祷,并聆听唱诗班童子的圣歌,这就是他们一日的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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