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夜毫无畏惧,继续说下去,“进入祟灾事件的人,大概率是随机的。
我们来自各个阶层,有着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做事风格。
若是能用培养军人那一套,重新将我们栽培,那自然是最好的。
用军队的优良作风,约束我们的行为准则,照顾妇女儿童,保护弱小。
每个人都能做到令行禁止,不畏死亡的去执行任务。
我想这就是刘队你构想的,高楼最理想的状态。
但这种办法应该践行过,但是失败了对吗?
因此我们高楼才会有规矩三的诞生。”
明皓天回想起来:“规矩三,个人财产不可侵犯,不得以集体名义,强迫个人奉献。
原来是这样。”
刘耀民曾经说过,高楼的每一条规矩都是用性命换来的可贵教训。
也就是说规矩三所提到的事情,曾经在高楼上发生。
高楼的某一位队长,曾经以集体的名义,强迫个人奉献,牺牲个人,成全集体。
这不正是军事化管理下的传统作风吗?
某一位队长,曾经这般要求队员们,结果玩脱了。
这在队员们看来,就是一种妥妥的压迫。
正如诸葛夜所说的,没有足够的外界约束力,只靠队长个人的权威,这套规矩是无法长久维持的。
很简单的道理,你逼人家将拼了命争取来的资源上交给集体,导致个人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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