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进江婶家大门,皮肤黝黑的徐坤一脸关心问道。
徐坤比余生安大三岁,但小时候,却总喜欢跟余生安屁后玩,因为余生安掏鸟蛋、捉鱼、抓龙虾在村里堪称第一人。
出去溜达一圈,晚上都能给家里添盘菜。
最重要的是,徐坤初中没毕业就不念了,成绩不太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省钱给弟弟念书,所以打小就跟余生安厮混在一起。
“今儿刚回来。”
“这几年在哪混的?有没有好工作,给我介绍介绍?”
“你瞅我这样,是混好了吗?”
“人不可貌相啊,回来收拾房子,不得换身旧衣服?”
江婶将一堆破铜烂铁堆在院子角落,单独拎出那只康熙豇豆红釉洗,道:“安仔,你刚刚说这豇豆啥玩意儿,值好几万,真假的?”
“啥,好几万?”
徐坤呆住了。
余生安没有立即回答,他走过去,接过康熙豇豆红釉洗,仔细打量一番。
实际上,集中精神,用心谛听。
好一会儿,道:“江婶,这碗确实是康熙年代的,价值多少我不敢估价,不过,几万应该有的!”
江婶和大儿子徐坤面面相觑,目光既是惊愕,又是质疑。
“这样吧,明儿我也打算去市里一趟,要不让坤子跟我走一趟,我们拿去古玩店、拍卖行试试水?”
余生安提议道。
他之前发现的那件宣德白釉鸡心碗,也正打算卖掉。
他不是迂腐之人,他现在境遇确实不太好,兜里穷得叮当响,急需钱财缓解生存危机。
另外,他也需要钱,寻找坑杀他的“师父”
,这不仅仅是为了那两根价值上百万的猛犸象牙,更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这……”
“妈,正巧明天周末,我休息,去看看也好。”
徐坤动了心,他家条件太差了。
虽然起了一栋小洋楼,实际上,这栋小楼也把他家掏空了。
他还有个弟弟,以后兄弟俩人总不能指望这一栋小洋楼讨媳妇吧?
“行!”
江婶点了点头。
晚饭,余生安在江婶家吃了,饭菜不多,就是普通家常菜,一碟鸡蛋炒韭菜,一盆猪血炖豆腐,还有两小碗咸菜。
这对于余生安、江婶、徐坤三人绰绰有余。
至于江婶二儿子,在本市读技校,周末才来家,仔细算算,正好明天就回来。
吃过晚饭,余生安回到自家小院,在勉强收拾出来的简陋卧室中,捱过一晚。
其实用“捱”
也不对。
至少,他觉得很舒服,比起在西伯利冻土上,只能蜷缩在帐篷中靠颤抖取暖,现在的条件不要太舒服。
只是一想到,他在湿滑寒冷的冻土深坑中,将好容易挖到的猛犸象牙一根根送上去,他却被师父一个铁锹砸下来,活埋……
便是这舒适环境,也变得格外阴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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