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叶鼎愤怒的猛拍桌子,显然听出了叶卿狂话里在拐着弯骂他。
说他连畜生都不如?
这是当女儿的应该说出来的话吗?
“好了!”
叶鼎正欲发作,却被叶振东大声打断。
“饭桌上,吵什么吵!”
毕竟,还有外人在。
一个是盛焰火,一个是千珩。
千珩依旧芝兰玉树,慢条斯理的吃着蔬菜。
“叶爷爷,我想给您讲个故事。”
他的声音很温柔,顿时化解了饭桌上尴尬的气氛。
“哦?什么故事?”
叶振东望向他。
千珩放下筷子,用纸巾擦擦嘴角,模样很是矜贵,接着缓缓道来。
“我八岁时,养过一条阿拉斯加,它很可爱,陪着我一起长大,我没有兄弟姐妹,每天都是它陪着我,在我心底,它早已胜似我的亲兄弟。
我十二岁时,有一天,阿拉斯加不见了。
我到处找到处找,有好心人告诉我他被人抓走了,是那种黑心商家,专门抓流浪狗去充当牛羊肉的。
我去找回阿拉斯加时,他缩成一团,可怜极了,怕极了,甚至腿都被那些人打断了,一身的血。
平常那么活蹦乱跳的阿拉斯加,用如此可怜的眼神望着我,我好心痛,像自己断了条腿。
我当时愤怒极了,我发誓一定要这些人付出代价。
我把流浪狗全部救出来后,直接泼油,一把火把他们家给烧了。
后来那个打断阿拉斯加腿的人,被烧的左腿截肢了。”
千珩一番话下来,饭桌上鸦雀无声。
其实他的声音很好听,嗓音也缓缓的,偏生,这样的嗓音,说出来这样的话,描绘出的还是一个放火烧人的少年形象。
这反差,很是震撼。
他一双蓝色眸子,此刻微微垂下,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
可叶鼎的脸色,却更不好看了。
照他这样说,他也觉得,叶卿狂这样做是对的了?
“嗯,很有爱心。”
叶卿狂淡定的夹了筷子牛肉,不疾不徐的做出点评。
她指的是千珩把流浪狗救出来再放火的事情。
然而,照叶鼎听来,就不是那么会儿事了。
变着法子讽刺他。
“一个是做坏事的黑心商家,一个是亲生父亲,没有可比性!”
依旧很倔,很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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