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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李东明苗凯金子奇三选一三(第2页)

这是我妹!

你小子不要动歪心思啊!”

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发上:“你妹咋啦!”

我哥胳膊被制住,只有叫苦连天的份,连忙求饶:“我错了!

我错了!

我错了!”

吵吵嚷嚷地出了门,我才知道他们要带我去酒吧。

金子奇和我哥一样,还是那么没心没肺丝毫不变的人生。

路上,我哥向我炫耀他和金子奇在小城里混得有多风生水起,其实,金子奇和我联络得这么紧,几乎每天一个电话,我哪会不知道他们。

无非就是多泡了几个妞,多打了几场架,多去看了金子奇他们乐队的几场演出。

最大的新闻就是小城开了这家“很时尚”

的酒吧,号称全省第一。

老板是个法国人。

除了酒吧,我对其他的一点也不感兴趣。

小城的人随便盖个几层小楼也敢取名叫“国际贸易中心”

,再用十分浓烈的红色廉价霓虹灯圈出这几个字放在楼顶,最好是中间还要有哪个字的灯突然不亮了,就变成了缺鼻子少眼的地标logo。

我哥这张嘴形容过的地方,永远还要再打几分折扣。

这个小小的城市,我生活了18年,这里面的诚实和浮夸,我都了解得太深。

酒吧应该是好玩的,我在北京也从来没去过,因为没钱。

在高中更没机会去,每天两点一线地上学回家,除了准备高考,恨不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这次我哥竟然脑子开了窍肯带我去看看,真是再好不过。

好不容易见到金子奇,我很怕和他说话一多就被我哥发现我们一直私下联系。

我哥是个大嘴巴,万一告诉我妈,又是一起家庭风波,我妈又该找借口威胁我扣我生活费了。

酒吧人多,热热闹闹地也省了多费唇舌,只看着他们帅帅地玩耍就好。

这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我哥和金子奇陪着我坐了几站公车去酒吧。

我在想念李东明的路虎。

如果我够有钱,我可以和金子奇玩得更开心一点,可现在我只觉得冷。

金子奇和我哥正在热烈地讨论一场无关痛痒的球赛,对手队从主攻到后卫都被他们骂成傻逼。

球赛真的是纯男性荷尔蒙掌控的东西,大概我天生只适合码字,连听都懒得听。

北京从没这么大的雪。

路边绿化带里的冬青都不见了,被盖成一坨一坨小土丘。

大雪盖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污水渍和满地烟头,这城市冰清玉洁得像个月上宫殿。

金子奇碍于我哥,并不与我多说话,只趁我哥不注意时向我眨眨眼睛。

他还是一模一样地帅,没有任何变化,如同这座城,安闲清寡,所有的喧嚣热烈都是不被记忆的秋风落叶,自以为逍遥而已。

很多年后,北上广的一大批人选择逃离北上广,回到像小城这样的地方。

我相反,我选择来了香港。

因为生于小城,长于小城,在这里留下爱恨情仇,有过挂念有过厌弃,就了悟了一切的闲适和困顿。

知之太深,没有一丝妄想,就再也回不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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