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我瘦了,爱化妆了,爱打扮了,他会还记得我吗?他早就和我说过话,在入校之时就见过了,但是那时候,他从没主动请我出去吃饭。
如果不是在演讲比赛上,他看见了变美后的我,他还会记得我吗?食色性也。
人都只记得琪琪和金子奇那样长得好看又打扮得好看的人。
这是人的本性。
我喜欢写小说,但我更喜欢我自己成为我人生的最美女主角。
18岁,北大,离开家,有了少少的钱,却是我第一次有权利主宰我的人生,哪怕这主宰只是吃一顿麦当劳,买一个谈不上品牌的衣服,用几件三无系列的化妆品。
现在有一个人,他可以让我的主宰变得更自由更幸福更美好更有尊严,我自然是心动的,我再也不想被宿舍里的人嘲笑,我再也不想站在化妆品柜台前看着那些美丽的化妆品被上面的标价吓到躲着柜姐走,我再也不想每次参加正式活动只有一条裙子拿得出手。
可是,人生里,真的有这么好的没有代价的事情吗?我迟疑着,拒绝着:“我干吗要你的钱!
我妈不给我,我自己也可以养活我自己!
你给我算怎么回事!”
李东明显然已经摸透了我的秉性,笑着:“算借啊!
我看好你!
等你小说出版的时候,成为大作家,你再还我。
也不要利息,到时候多给我签几个名就行。”
我的小说已经在网上有了一些固定的读者,虽然还没有红,但红应该是早晚的事。
有多早,有多晚,我却不敢确定。
我说:“那如果一直不红呢?一直没出版呢?”
李东明笑得很开心,像嘲笑一个小孩子的语气:“我拜托你!
你好歹也是北大经济系的!
毕业了找个好工作也不难吧!
工作了以后每个月都还我一部分。
这样,我们还能找个理由一直见个面聊个天,也算好校友啊!”
这次我真的想通了。
北大就是一个金字招牌啊!
只要我能好好毕业,这点钱也确实不算什么。
我这不过是透支了未来的钱而已嘛!
说白了,这来来去去也只是我自己的钱,他借我,是我欠他一个人情,但是也没啥大不了。
有了钱,就等于有了时间,我再也不用接那些徒耗时间的录入的工作,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体悟生活写自己的小说,说不定红的时间会更缩短,也许很快就可以结束他借我钱的局面。
这样一想,我彻底通透了,答他:“好,算我借你的!
你帮我的这份情谊,我记住了。
以后一定报答!”
他笑得都快喘不过气来:“好好好!
苟富贵勿忘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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