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肉串看纹理应该不是人肉,可就凭店主那脏兮兮的样子,谁知道这些肉串干不干净?
索性卖掉,自己再进一些新鲜的。
“卖肉串?”
白领男闻言苦笑,自己现在算不算是被打劫了?
“哥啊,您看您这店要开业,小弟应该封个大红包的,我这里……”
白领男低头在自己的公文包翻了半天,将干瘪的钱包拿了出来:“我这里还有两千块钱,就当随礼了,祝您生意兴隆。”
“哎呦,懂事。”
方天桦眼睛一亮,别看这哥们给人感觉有点斯文禽兽的意思,可出手大方豪爽,是个能处的。
“兄弟怎么称呼?我叫方天桦,以后就住这里,咱现在可就是朋友了。”
“小弟马永逸。”
马永逸一脸恭敬。
心里却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搬走什么的。
方天桦这样的人他见多了。
那些混社会的,哪个不是嘴里叫着兄弟朋友,手底下砍人抢钱毫不手软?
虽然不知道方天桦是怎么盘下这烧烤店的,但光看这体格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小马啊,行,我记住了。”
方天桦煞有其事的点着头:“你这随礼随的这么大,当哥哥的也不好意思收,这样吧,你再添点,我这一冰柜的肉就都卖给你了。”
马永逸闻言差点哭了。
这是什么好人啊,明明可以用抢的,却给了自己一冰柜的肉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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