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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暖手捂!

你死定了!

今天就把你抓了扒皮,红烧兔肉!”

阿乐看着胡澈和暖手捂一追一逃,飞快地消失在门口,感慨了一句:“胡三郎还真是……活泼啊!”

反观他们家这位,总觉得太冷静了点,一点都不像同龄的少年。

如果林淡知道阿乐的想法,他一定会深刻反思。

他上辈子有过不活泼的时候吗?这辈子不过是腿伤到现在,才被迫安分。

“东西都准备好,办完事情直接去河州,路上不用太赶,有合适的地方就给我买下来。”

河州位处江南,河网密布,是大商最大的产粮地之一。

能够在河州当官,哪一个三年的任期下来都富得流油。

但是,河州的百姓日子却并不如外人想象中的那么好过。

河州的特产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一样,那就是水匪。

他大爹上辈子就是被水匪给杀害的,最后甚至还落下一个官逼民反的名声,在河州的官邸据说还抄出了成箱的金银,全都是搜刮的民脂民膏。

去他丫的,林家还差这点钱?!

当年他调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许多事情查得不是很明白,但是其中有些猫腻,他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得到,他就不信办案的人是个瞎子,除非他本来就是瞎的。

这次大爹外放会去吴州,等做出功绩后,再升任到河州的知府。

十年时间,掌控一地完全是笑话;但是做下一些布置,已经足够。

过了几天,甄慢和胡澈一起去跟同窗们游湖。

林淡完全闹不明白这群读书人:“天寒地冻的,游湖?怕自己不生病,找点风寒来入体呢?”

甄慢披着一件雪狐皮的轻裘,头上还戴了个白玉的小冠,端的富贵逼人,连嘴角微笑的样子,都跟平日里和胡澈抢食的时候截然不同:“林弟此言差矣。

游湖是风雅之事,可惜林弟伤势未愈,不然一同畅游一番,吟诗作对,兼有美相伴,岂不美哉?”

林淡在内心默默翻了个白眼。

他就知道这群读书人,一个个都是披着人皮的色狼。

什么吟诗作对都是假的,肯定请了哪里的“大家”

,有美相伴才是重点。

胡澈不想去,但是今天他身负重任,得去看看前些日子传的流言的效果。

传递流言最快速的渠道之一,读书人当仁不让。

而且读书人不仅能够传播流言,还能够加油添醋,还能够自我创造。

想想林淡的事情,到现在不是已经变成他子嗣艰难了么?明明他到了这个岁数,却没一个上门提亲的。

哦,不对,有一个,死对头的老胡家。

而到了胡澈那里,现在传说他落草为寇的都有。

完全让人无法将他们从同一条私奔流言联系在一起。

今天他们参加的这个诗会,参与的说是同窗,实则都是一些官宦子弟。

哪怕是在同一个书院内,学生们也会根据各自的阶层不同,划分出一个个小圈子来。

胡澈和甄慢也不会太高冷,只顾着自己的小圈子玩耍,出席一定的应酬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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