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东院,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韩谦洗过手脸,换了一身干爽的衣裳,走到西跨院的饭厅,饭菜还是照中午的样式准备,都是山庄里自备的食材,谈不上花样多变,但绝对新鲜,只是饭菜的量都减少许多。
很显然范锡程压根就没有将他的话当一回事,没有要让范大黑过来陪着他用餐的意思。
姚惜水在酒里下毒,想制造他暴病而亡的假象,说起来姚惜水与她幕后的人,并不希望他的死惊动太大,要不然那天夜里,直接给他一刀,绝对死得比谁都要痛快。
韩谦不知道毒酒最终怎么没能毒死他,他此时或者不用担心姚惜水或者其他刺客直接杀进来,但还是要防备他们再次下毒。
现在范大黑不过来,谁来帮他试这饭菜里有没有毒?
他这时候也没有借口,叫晴云坐下来,先将每道饭菜都尝上一遍!
他心头大骂范锡程老杂狗,黑着脸,眼睛盯住晴云以及帮忙端菜过来的厨娘,强抑住心头的恼怒,才没有直接将桌子掀翻掉。
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
掀翻饭菜不吃,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韩谦暗想,换作梦境中人翟辛平身处此境,他会怎么做?
晴云与厨娘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中,生怕少主端起桌上的碗碟朝她们身上砸过来,过了半晌,却见少主长吐一口气,说道:
“既然我没有办法将人请过来,那我就自己过去。”
韩谦径直往北院走去。
北院错错落落建了四五十间屋子,都相当简陋,土墙、茅草顶,风雨稍大些,屋子里就漏个不停。
北院是家兵携家小居住,同时也是后厨、马厩、仓储用地,条件有限,自然远不能跟韩谦跟韩道勋居住的东院相比。
这时候正是用餐的时间,韩谦听着喧闹的声音穿过狭小的夹道,走进一处狭小的院子。
一株老石榴树正枝繁叶茂,看炊烟从北面的屋顶袅袅升起,这里应该就是后厨所在。
西厢是三间房连在一起,摆放有七八张方桌,围坐着五六十人正等开席,应该就是家兵跟仆拥用餐的饭厅了。
北院的饭厅,七八张方桌都摆在一间房里,也是分三六九等。
范锡程独坐一席,临窗,能看到屋外的溪河,桌上摆放的饭菜也是一碗鱼一碗鸡一碟腊肉一碟青菜。
接下来是十六名家兵分坐两桌,每桌却是八人分食一大碗鱼、一大碗炖鸡,没有腊肉,青菜却装了一大桶管够,漂着不多的几星油茶。
剩下的都是充当奴婢的家兵家小,围坐四张大桌子,桌上只有青菜以及黑乎乎的腌菜,也没有白米饭,而是黄乎乎的小米饭或者玉米饭。
韩谦他到山庄住了有一个多月了,还是第一次走进下人用餐的地方,没想到家兵的吃食如此简陋,而充当奴婢的家兵子弟及家小面前,菜饭比狗食都不如。
众人没有想到韩谦突然闯进来,热闹喧哗的气氛,顿时就像是一滩水迹被海绵吸尽,一下子变得静寂无声。
墙角里趴着一条大黑狗,惊觉到异常,抬起头看到陌生人闯进来,呲牙大吠了两声,夹起巴巴,弓着背就要扑上来,被坐在旁边的一名家兵抬脚猛踢了一下,趴回墙角呜咽着不敢再张牙舞爪。
韩谦这时候看到他单独赏给赵阔的那两只锦鸡,正悬挂在房梁上,很显然赵阔早就将刚才遇见猎户进山偷猎的事情都说给范锡程知道了,并没有敢独占这两只锦鸡。
“少主,山里的佃户多奸滑狡诈,要是开了放他们进山的口,后山不知道会被他们糟践成什么样子,”
见韩谦眼睛盯着房梁上挂着两只锦鸡,范锡程慢悠悠的站起来说道,
“既然少主都开了口,山庄也就不将赵老倌父子揪到县衙去治罪了,老奴吃过饭,再让人将其它猎物讨回来。
山禁绝不能轻开,这个要请示家主——另外,黑云弓乃是家主送给少主寄望少主能勤练骑射的,怎可以随便送给佃户之子?”
韩谦看了范锡程一眼,寸步不让的质问道:“赵无忌年纪不大,却能射下苍鹰,箭术料来不错。
这样的人,我还想着过两天收到身边伺候,你派人去强抢猎物、收回黑云弓,算是怎么回事?”
“……”
范锡程微微一怔,没想到平日里没心没肺的少主韩谦,竟然存有这样的心思。
当然范锡程也不认可韩谦的话,这会儿却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他争辩。
韩谦见范锡程不吭声,显然是不赞同他,转头看到其他家兵,要么咧嘴一脸的不屑,要么低头或转头看向别处——范大黑也低头缩在角落里不看这边;唯有范武成听了他的话,眼睛满是迟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
冉月意外得到了一个系统,原本以为是天降金手指,从此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一个大坑。谁知道系统之间竞争也是这么激烈的动不动就要来个吞噬什么的除了内部竞争,还有来自外部的杀机,主神空间,时空管理...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